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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和稀泥”换不来真和谐


■王 晋

漫画作者:周 洁

“患者飞踹医生反被伤案”“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冰面遛狗溺亡索赔案”……今年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通过一系列案件审理,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这种明辨是非、惩恶扬善的立场和实践,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

“每一个公正的判例,都可能为公众的法律信仰添加一块基石;而每一次失误,都可能成为这一信仰崩塌的链条。”在我们身边,“和稀泥”的案件可能不多,但“和稀泥”的思想却大有市场。遇到矛盾、纠纷或棘手问题,个别领导干部不是根据是非曲直,按制度来、按程序走、按规矩办,而是能捂就捂、能拖就拖、能摆平就摆平,只讲妥协不讲原则,只讲息事宁人不讲依法办事。如此“和稀泥”,看似化解了矛盾,实际上是饮鸩止渴,不仅换不来真和谐,反而会埋下大隐患。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法治具有明确性、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等特点,是维护和谐、化解矛盾的利器。与一味息事宁人相比,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问题,无疑是更为理性、更为经济的选择。小事讲风格、讲团结,大事讲原则、讲法律,体现的是法治精神、规矩意识,也与我军的性质宗旨相一致。实践证明,多少矛盾交织、利益交汇的“千千结”,多少官兵闹心、领导关心的棘手事,如果抛弃法治,采用“和稀泥”的方法来解决,很可能会陷入“越想摆平越摆不平”的怪圈。

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前提,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体现。“善医者,不视人之瘠肥,察其脉之病否而已矣;善计天下者,不视天下之安危,察其纪纲之理乱而已矣。”领导干部应带头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决克服“花钱买平安”“靠关系私了”“搞定就是本事”等“人治”的思维和做法。既注意维护军队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又善于依法依规解决各种棘手问题。

法治是定纷止争的有力武器。广大官兵要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在日常生活中尊重法规、维护法规,遇到涉法问题时,应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做到“无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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