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近日重读《可爱的中国》(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再次被作者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精神所打动,仿佛窥见方志敏烈士那颗燃烧而滚烫的心,看到一个共产党人凛然之气概、不屈之节操的高大形象。
方志敏,江西省弋阳县人,192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西省农民协会秘书长、中共弋阳县委书记、赣东北特区革命委员会主席、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红十军代政委、红十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等职。1935年1月底,在江西怀玉山区战斗中被俘,后囚禁于南昌绥靖公署军法处看守所。1935年8月6日被国民党反动派秘密杀害,时年36岁。他被捕后,在狱中写下了《自述》《可爱的中国》《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清贫》《狱中纪实》《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我们临死以前的话》《在狱致全体同志书》等,均被辑录该书。
任何人的信仰都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凭空产生的。那么,方志敏的信仰是怎样形成的?书中作了详述。他在遗作中说,自己生活在黑暗的旧中国,人民普遍“受着压迫和耻辱地生活着”,贪官污吏“简直是一伙会吃人的豺狼老虎”,民众“冤抑无处诉,叫苦连天”,到处是“一副凄惨黑暗的图画”。在学生时代,他“读西洋史,一心想做拿破仑;读中国史,一心想做岳武穆”。他时常疾呼“从崩溃毁灭中,救出中国来!”他憧憬——一旦赶走了侵略者、推翻了国民党黑暗统治,“到那时,到处都是活跃跃的创造,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进步,欢歌将代替了悲叹,笑脸将代替了哭脸,富裕将代替了贫穷,康健将代替了疾苦……”他加入中国共产党时无比自豪:“共产党——这是一个极尊贵的名词……从此,我的一切,直至我的生命都交给党去了!”
细细品读方志敏的遗作,就能清楚他到底“信仰”的是什么。有人说,每个人的信仰不是虚的,不能只说在口中、写在纸上,必须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而方志敏就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信仰”作了有力回答。
在对待革命事业上,他不知疲倦地工作。早年他有肺病,经常吐血,“但只要有一天病好,我就得积极工作一天”。在弋阳任县委书记时,他“通常是每日做十四个小时的工作”“总要弄到非常疲倦不能再挨下去的时候,才去睡觉”。在带领红十军团开赴皖南的路上,重病在身的他“下决心去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党要我做什么,虽死不辞”。
在对待金钱和物质利益上,他甘于清贫。有时“经手的款项,总在数百万元”,但他“一向是过着朴素的生活,从没有奢侈过”。他被捕时,敌人从他身上只搜出了“一只时表和一支自来水笔”,连个铜板都没有。他认为“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
在面对生死考验时,他毫无畏惧。被捕后,他怒斥敌人: “你们只能杀死我们几个,决不能消灭中国革命!”“我们为革命而生,更愿为革命而死!”他在遗作中还说:“一个革命者,牺牲生命,并不算什么稀奇事……为党为苏维埃流血,这是我十分情愿的。”
斯人已逝,精神长存。今天,每读《可爱的中国》,总让人产生凝重的思考。人的一生可以高尚也可以堕落,起决定作用的无疑是信仰。若一个人没有崇高的信仰,就会滋生及时行乐的思想、贪图私利的行为,就会在各种考验面前不攻自破、不打自垮。在共产党人的字典里,始终倾注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赤子情怀,始终激荡着“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的斗争精神。每一个共产党人都应该用一生的奋斗、一生的坚守,去唱响信仰之歌,去传递信仰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