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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谁能留名“金炮弹”


■孙 晨 本报特约记者 马 振 王钰凯

四级军士长曾飞云在“金炮弹”上刻名字。 崔洋溢摄

灯光一直点亮到深夜。

这是第76集团军某旅加榴炮二连临时召开的一次支委会。会议只有一项议题:谁能留名“金炮弹”?

“金炮弹”,顾名思义,是一枚暗金色的炮弹。关于它的由来,得从3个月前的一次实弹射击说起。

当时,二连在海拔4000多米的雪域高原组织实弹射击。他们接连创下了使用某型火炮最高射击海拔、最远射击距离、最佳毁伤效果3项纪录。

为纪念新纪录的诞生,二连党支部决定将一枚等比例的模拟训练弹搬进荣誉室。

“不如将模拟训练弹喷成金色,肯定像一座巨型奖杯。”有战友提议。

“如果能把名字刻在炮弹上,将是件多么光荣的事情。”有战友说。

在战士们纷纷建议下,二连指导员、党支部书记张祥亚召集支部一班人,决定在连队设立一个特殊的奖项——“金炮弹”奖。

“金炮弹”奖有了,但谁能获奖?谁有资格留名呢?

支委会上,大家围绕留名的标准各抒己见——

“参加上级重大活动获奖的可以留名。”

“平时表现突出的也应该留名。”

……

“炮弹对炮兵的特殊含义,一定是聚焦在备战打仗上。”连长马超的话像扭开了某个开关,支委们的意见逐渐统一……

最终,综合大家意见,会议决定:在上级组织的比武中取得前三名、本级组织的比武中取得第一名,经全体官兵投票表决、支部决定,才有资格将姓名刻在炮弹上。

总结大会上,四级军士长曾飞云、中士刘洋、上等兵张瑞坤等10余名官兵,荣获第一届“金炮弹”奖。

走到“金炮弹”前,曾飞云用刻刀慎重地“写”上自己的名字。在灯光映衬下,名字闪耀着光芒。上等兵董旭备受鼓舞,他说:“荣誉是军人的第二生命,我也要像曾班长一样,争取将名字留在‘金炮弹’上!”

“坚持创先争优,是我军基层建设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指导员张祥亚说,不同的时代,创先争优活动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上世纪90年代,《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总结我军几十年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创造性提出开展“争创先进连队、争当优秀士兵”活动,极大激发了官兵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热情。

去年,全军广泛开展新“双争”活动——争创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先进单位,争当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优秀个人。

新“双争”在继承行之有效的传统评比办法基础上,调整了“双争”称谓和评比对象,改变了评定比例和审批权限,规范了表彰形式和激励措施,赋予“双争”活动新的时代内涵。

时至今日,新“双争”活动开展一年多,它影响了谁,又改变了什么。本期军营观察,我们聚焦新“双争”这个话题,共同关注和探索新时代创先争优活动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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