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PDF版下载

解放军报客户端

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

为军属就诊提供“减免清单”


■本报特约记者 罗国金 记者 孙兴维 通讯员 马雨晶

1月1日,《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记者来到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门诊大厅现场采访。

只见大厅内摆放着最新医疗政策宣传栏,相关就诊流程一目了然;“军人军属专用窗口”绿色标识十分醒目,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就诊便捷。该中心卫勤部、军队伤病员管理科等部门工作人员来到一线,为前来就诊的军人军属提供便捷服务。

记者看到,驻京某部一名干部陪父亲持北京市社保卡前来就诊,顺利完成挂号。随后,他们在导诊台护士引导下前往相关诊室就诊。

“这次父亲看病,不仅方便快捷,还减免了不少费用。我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军人家庭的关心爱护,更加感到军人职业尊崇。”陪父亲看完病后,这名干部激动地说。

“为方便患者就诊,中心在‘军人军属专用窗口’提供查询服务,军人军属只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相关信息。”该中心领导说,为确保优惠减免科学精准,中心前期已调整升级信息系统,在确保军属就诊享有优先权的同时,为广大军属提供费用“减免清单”,让优惠优待一目了然。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