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9日电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军队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
《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军队装备建设规律,科学规范新形势新体制下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基本内容和基本管理制度,提高装备采购质量和效益。
《规定》共6章35条,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明确了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管理体制;强化依法监管,优化完善监督管理任务、监督管理协议、监督管理方案等制度机制,提高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坚持质量至上,对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等,进行全面系统设计,确保将合格装备交付部队;创新监督管理模式,采取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与事后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