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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新时代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基本遵循


■习近平强军思想研究中心

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是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军队克敌制胜、战无不胜的重要法宝和优良传统。为规范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时代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必须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我军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发端于红军初创时期,历经90多年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系统配套的制度机制和经验做法,有力促进各个历史时期军队使命任务圆满完成。《条例》的颁布施行,对完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推进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增强部队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现实需要。我军历来高度重视功勋荣誉表彰,注重紧跟形势任务变化调整完善制度机制。但过去一个时期,战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不够健全,项目类别相对单一,配套政策措施不够完备,军地待遇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仍然存在。《条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着力构建科学化项目体系、走开精准化施奖路子、完善一体化待遇政策,区分勋章、荣誉称号、奖励、表彰、纪念章,规范授予对象、授予时机、权限程序、颁授方式等,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必将进一步提高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的规范化水平,充分释放部队创先争优的强大激励效应。

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的现实需要。荣誉是军人的第二生命,《条例》的一个鲜明指向就是凸显军功价值,彰显尊崇礼遇,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我军历来有褒奖功臣、厚待英雄的优良传统,从土地革命时期创立勋章奖章、颁发奖金奖品,到抗日战争时期“红旗下照相”“登报表扬”和举办英雄事迹展览;从解放战争时期设立个人功劳证、连队功劳簿,到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官兵在前线戴奖章,亲人在后方享荣光”,再到敲锣打鼓送喜报、戴大红花、挂光荣牌匾,我军荣誉激励制度不断创新完善,鼓舞吸引广大青年踊跃参军报效国家,鞭策激励部队官兵不惧流血牺牲、勇于攻坚克难,谱写出一曲曲英雄赞歌。《条例》统筹规范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待遇,丰富荣誉外显形式,全面规范功勋荣誉表彰通知书和喜报寄送,专门明确功勋荣誉表彰宣扬工作要求。通过打通军地待遇政策链路,厘清军地待遇对应关系,着力提高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含金量”,强化全社会对军人荣誉的认同感。《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激励引导官兵牢记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

教育引导官兵发扬我军大无畏英雄气概和英勇顽强战斗作风的时代要求。功勋荣誉是激发军人内生动力、形成战斗精神的催化剂。对功勋荣誉的向往珍重和执着追求,是军人甘于奉献、履职担当、建功疆场、所向披靡的强大精神动力。奖为战是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的根本指向。当前,国家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军事斗争准备不断拓展深化,军队遂行重大战备训练任务成为常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只有始终向备战打仗聚焦用劲,才能不断提高对战斗力的贡献率。《条例》把战斗力标准贯穿到功勋荣誉表彰全过程,有利于培养官兵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血性胆魄,激发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英雄气概,从而全面锻造能打仗、打胜仗的过硬部队。

制定《条例》是落实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的整体性重构重塑,有力推动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深度融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对构建起富有新时代特色、符合新体制特点、体现新使命要求的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体系,作出了创新性贡献。

体现聚焦备战打仗导向。我军功勋荣誉表彰自诞生之日起,就铭刻着为战烙印。《条例》总结我军作战奖励经验,适应现代战争需要,把战斗力标准贯穿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坚持服务中心,聚焦备战打仗”作为重要原则,鲜明立起为战、务战、励战导向,使军人荣誉回归打仗本真;重构战时功勋荣誉表彰项目,新设“红旗勋章”和“红星勋章”,设立特级、一级、二级战时荣誉称号和一、二、三、四等战功,设置战时纪念章;突出快评快奖,及时发挥功勋荣誉表彰对作战的激励作用;坚持高功重奖、战功厚待,明确褒奖待遇战时高于平时,让浴血奋战、沙场建功的将士更受尊崇;加大对指挥员褒奖力度,创新提名推荐的方式和程序,让更多备战有为、打仗有功的指挥员走上领奖台。

整体重构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体系。法规位阶上,《条例》是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为新时代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在类别项目上,根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项目设置原则,明确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的项目包括勋章、荣誉称号、奖励、表彰、纪念章。在规范内容上,将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实施情形拓展为战时、平时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3种,系统规范功勋荣誉表彰的项目、条件、权限、程序、荣誉标识、待遇、宣扬、管理监督等8个方面,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在证章体系上,把握勋章彰显至高荣誉、荣誉称号奖章凸显标杆楷模、奖励表彰奖章体现功绩褒奖、纪念章反映荣誉经历的总体定位,创新设计军队勋章、奖章、纪念章,并配套设计证书,构建形成聚焦胜战、聚力强军的军队功勋荣誉表彰证章证书体系。

规范军队涉外功勋荣誉表彰。《条例》适应我军维护国家海外利益需要和对外合作交流需求,首次对涉外功勋荣誉表彰作出规范,专设“军队涉外功勋荣誉表彰”一章,明确我军对外方人员实施功勋荣誉表彰和我军人员接受外方功勋荣誉表彰的有关事项,细化了相关政策规定;明确涉外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牵头部门,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军队涉外勋章、奖章、纪念章包括“和平勋章”、和平奖章、和平纪念章,主要由军徽、和平鸽、橄榄枝等元素构成。这对于塑造维护我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体现精准精细施奖要求。奖励是我军实施功勋荣誉表彰的主要形式。新体制下我军组织结构更加完善,专业分工更加精细,对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更高。《条例》积极适应这一时代要求,走精准化施奖路子:细化奖励情形,战时区分指挥作战、参加战斗、支援保障,平时区分战备训练、教育管理、国防科技、服务保障组织实施奖励,颁发相应奖章,实现打仗奖、科研奖、保障奖各得其所、相得益彰;规范奖励时机,战时奖励在作战过程中及时实施,平时奖励结合半年或者年度工作总结实施,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奖励一般在任务结束后实施,同时对及时性施奖作出规定;改进奖励程序,战时按照作战指挥关系、平时按照领导管理关系、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按照任务指挥关系实施奖励。

深刻学习领会《条例》只是上篇文章,关键还要在贯彻落实这一下篇文章上下功夫,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新时代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

切实学习掌握《条例》内涵要义及规定要求。《条例》凸显了很多政策法规创新点。要组织官兵原原本本学习,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实践要求。将《条例》纳入军队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轮训、基层法规学习等,突出党组织成员和政治机关干部,抓好《条例》集中培训,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切实按照《条例》规范运行功勋荣誉表彰工作。要按照《条例》和《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实施办法》要求全面规范功勋荣誉表彰工作,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完善制度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制度功能;抓紧完善配套措施,结合本单位行业领域、人员类别、岗位职责实际,细化施奖情形、标准条件和程序要求;坚决清理纠治与《条例》要求不相符合的制度规定和习惯做法,不断推动新规定新要求落地见效。

切实依据《条例》广泛开展新时代立功创模活动。立功创模历来是我军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要广泛开展新时代立功创模活动,持续兴起争当强军先锋、争做英雄模范、争创示范标杆的热潮。要始终聚焦备战打仗,主动融入军事斗争准备各项任务,做到立功创模活动及时跟进中心工作,持续激发官兵练兵备战的热情动力。要区分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功绩细化量化标准条件,遴选树立一大批可学可做、可追可及的官兵身边典型,持续兴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热潮。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扬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的事迹精神,引导广大官兵战位立功、岗位建功,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汇聚磅礴力量。

(执笔:韩金强、高文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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