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八一评论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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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多“预见”方能少“遇见”


■高飞翔 刘家伟

【新闻】近日,国务院安委会梳理相关已有规定和以往管用举措,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部署发动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评论】

十五条措施中,着重强调要“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把防控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这些措施符合预防安全事故的普遍规律:多“预见”风险,方能少“遇见”危险。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任何安全事故,都有隐患可查、征兆可循、苗头可见,都有一个隐匿、发生、发展的过程。关键在于能否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危于无形、止损于未发。如果没有“草摇叶响知鹿过”的敏锐、“松风一起知虎来”的警惕、“窥一斑而知全豹”的预测,见事迟、反应慢,潜在的风险就会不断叠加、演变、升级,最终酿成悲剧。

“无事则深忧,有事则不惧。”反观以往重大事故案件的惨痛教训,很深刻的一条就是对风险的预见和控制存在漏洞,对风险的反应后知后觉、麻木不仁,一味事后补救、亡羊补牢。“预见”风险越精准及时,“遇见”危险的概率就会越小。这好比,“绿灯”时瞪大眼睛不麻痹,“黄灯”时提高警惕不放松,才不会贸然闯“红灯”受到处罚。

常言道:“风险隐患躲不掉,处理不掉吓一跳。”隐患与事故之间的距离并不远,甚至只是一念之间、一步之遥。对此,十五条措施特别明确,“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这也警示和提醒我们,“预见”并非可有可无,排查隐患不力者同样要承担责任。

“军队不生产谷物,但生产安全。”部队是特殊任务集体,自身安全才能“生产安全”。今年是政治之年、大事之年,安全工作意义非凡,“预见”风险的压力增大。“思危于未形”,方能“绝祸于方来”。我们要系好思想上的“安全带”,善于从细枝末节中发现蛛丝马迹、从司空见惯中查找问题端倪、从平稳态势中洞察动向变化,早预判形势、早发现隐患、早解决问题,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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