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治“五多”,“双十条”为什么能行?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马巾普 赵丹锋 周远 汪志斌责任编辑:杨红
2019-05-14 03:14

先找准纠治措施本身的问题,才能祛除“五多”

年年纠治“五多”,“五多”问题年年纠治不绝,根子究竟在哪儿?

“这个问题的根源,应该不在‘五多’本身,而是出在纠治‘五多’问题的措施上。”徐春红反思。

为此,徐春红带领调研组改变策略,直接由调研“五多”问题,转变为调研纠治“五多”措施的问题,俯下身子收集官兵意见建议,官兵们一下子打起了精神,踊跃发言。

“天天讲‘五多’,可到底什么是‘五多’,怎么样才算多,措施里通常没有明确的规定,通知下发了,谁也不承认自己的是‘五多’,纠治自然无处‘动刀’。”某旅勤务保障营教导员宋发认为,不明确“五多”,就像战场上分不清敌友,无法对敌开火。

对此,某旅组织科干事曾湘感同身受:“不只‘五多’身份不明,还有一些措施内容同样模糊不清,放之四海而皆准,让基层看了摸不着头脑,不知如何落实。”

曾湘介绍,以前试行的某减负措施曾明确提出:各类会议要严格按照法规权限、时限召开,不得随意扩大参会人员,“但法规权限在哪里、具体时限有什么要求、哪些需要扩大哪些不需要扩大……基层也搞不清楚,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很多会议依旧扩大到基层营连。”

“有些措施,根本不切合基层实际,一看就是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这样的措施下发下来,怎能有效果?”某旅侦察营文书牛煜杰举了一个例子——

某减负措施规定:机关各部门每天只能在下午五点半下发一次文电通知,有紧急通知下发需找值班首长签批。如此,机关干部为了减少麻烦,能不找首长就不找,各科工作以部门为单位汇总齐全后,按规定时间下发。看上去每天接收的文电数量减少了,但要落实的工作一点没减少,有些工作本来白天可以完成,现在晚上一拨接一拨地来,大家不得不加班加点。

对此,基层官兵也有普遍性认识——为了减负而减负,不深层次剖析问题背后的根源,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这样制定出来的措施,效果可想而知。

缺乏奖惩措施,也是各项机制运行不力的重要因素。“没有明确制造‘五多’该受何种处罚,就像法律收录某项罪名,却没有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一样可怕。”某旅纪委副书记翟峰由衷感慨,他当兵近20年,走过很多单位,还没听闻哪个人因制造“五多”而被追责。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很多纠治“五多”的通知,通常都是一下了之,再也没有人过问,再也没有人较真,基层当然会把它当成一纸空文。措施一个接一个,本身就降低了措施的力度,增加了基层的麻木感,时间长了,压减“五多”的措施本身也成了“五多”。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