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没有核心价值体系支撑的文化是立不起来的,没有核心价值体系凝聚的民族是强不起来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途径,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即马克思主义;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信念,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精神力量,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基本道德规范,即社会主义荣辱观。
坚定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力的道德规范,为中华民族的价值追寻树起一座指路丰碑。
2011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并就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动员令,强调要“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成为指导新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
胡锦涛同志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内涵,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必须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