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环境容量有限、生态脆弱,加之改革开放以来发展速度快,发达国家几百年发展进程中逐步显露的资源环境问题,在我国被压缩到几十年集中显现。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胡锦涛同志指出:“自然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我们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部署,并把它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这是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再认识的重要成果,是破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的必然选择。
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
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我们党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随着实践的发展,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顺应时代需要,立足新的实践,积极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新领域,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成为五位一体,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把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