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
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伟大事业,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课题。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一国两制”,正确处理“一国”与“两制”的关系。
胡锦涛同志强调,“一国两制”是完整的概念。“一国”是“两制”的前提,没有“一国”就没有“两制”。“一国”和“两制”不能相互割裂,更不能相互对立。“一国”就是要维护中央依法享有的权力,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安全。“两制”就是要保障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只有把以上两个方面都落到实处,“一国两制”的优越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给香港、澳门同胞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
面对深刻变化的台海局势,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登高望远、总揽全局,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保持正确方向、取得重大进展,开创了和平发展的新局面。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面对“台独”分裂势力活动日益猖獗的现实危险,胡锦涛同志发表重要讲话,宣示了发展两岸关系的一系列重大原则和主张,给期盼和平的人们以极大鼓舞,给“台独”分裂势力以极大震慑。
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一个多月后,胡锦涛同志和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北京会面,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领导人时隔60年后的首次正式会谈。
2008年12月31日,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胡锦涛同志发表重要讲话,第一次全面系统阐述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并从增进政治互信、推进经济合作、加强文化交流、扩大人民往来、协商涉外事务和解决政治军事问题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主张,擘画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美好蓝图。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是两岸人民福祉之所在,是中华民族福祉之所在,必将在推进祖国完全统一的进程中释放出更加强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