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正平:3年的2次修订,这个4.0版条例释放了什么信号?

来源:钧正平工作室作者:柳志波责任编辑:王俊
2018-08-28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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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

如果说,打“老虎”、拍“苍蝇”解决的是积累多年的“腐败存量”,立规矩要解决的则是未来可能产生的“腐败增量”。拔掉“烂树”的同时,还需严管严治,矫正“歪树”、治理“病树”。

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2015年修订的《条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三年来,习主席对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特别是进一步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这些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创造积累了许多新经验新做法;同时,也在实践中发现了不少新问题。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有之,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也有之……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随着管党治党实践的新发展,包括一些新型违纪行为的出现,迫切需要推动纪律建设与时俱进,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进一步筑牢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再次修订《条例》,充分体现了进入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高的要求;标志着进入新时代,党内法规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意味着进入新时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制度的笼子只能越扎越紧,反腐倡廉只能越来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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