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八一观点>>八方来声>>正文

公方彬:弘扬英烈精神 构建精神"大厦"

来源:国防参考作者:公方彬责任编辑:康哲2014-10-14 17:17

以弘扬英烈精神推进价值系统与精神“大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要在全社会弘扬英烈精神,塑造昂扬的民族精神风貌,就需要我们观念认识上的突破,同时需要我们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

第一,以政治观念的突破支持英烈精神的挖掘和拓展。英烈精神是激发民族精神力量的富矿。我国有98.9万座烈士墓,有2.9万余处烈士纪念堂馆、碑亭、塔祠、塑像、骨灰堂等纪念设施。仅列入各级《烈士英名录》的牺牲者就达193万之多。但要真正将英烈精神的社会引领作用发挥好,仅有“矿藏”是不够的,还需要在精神内涵上作出与时代特征相吻合的深刻挖掘。

这一点完全可以从民政部公布300名烈士名录的巨大社会反响中获得启示。这一举措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甚至引起海外的强烈反响,很重要的原因是名录中国民党将士占了三分之一,而这其中必然蕴含着丰富的价值观和政治观意义。

正是有了上述作为,人们已经不再对给予国民党抗战老兵以物质和精神上的优抚待遇表示诧异。本次公布名录,这一国家意志蕴含着两大意义与价值。

一个是政治观层面的意义和价值。既然公布名录是一项由中国共产党主导的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国家行为,那么必然蕴含着或折射出新政治观的特征和内涵。比如,它说明中国共产党正在借助一项项具体举措,来表明自己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革命时期的“阶级对抗”和“你死我活”的政治理念和思维,正在为执政条件下的“平衡、妥协、寻找最大公约数”的新理念、新思维所替代。同时意味着中国共产党拥有越来越宽广的胸怀和包容度。

另一个是价值观与精神家园建构层面的意义和价值。过去讲“相逢一笑泯恩仇”,经过数十年的改革开放和两岸良性互动,已经没有多少人再以历史恩怨标定关系,但要将国共两党和两岸人民纳入“共有的精神家园”,保证中华民族崛起于世界获得更大的物质和精神力量,必须找到合适的途径和切入点,以此化解政见之争和价值观差异。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找不出比抗日战争更能展示民族大义至上,实现全民族戮力同心,具有精神家园性质的战争了。

第二,以载体的突破支持和强化英烈精神的社会引领作用。缅怀逝者与关照生者并重。祭奠牺牲者,为的是教育生者,那么对于仍然生活在世上,并且流过血的军人,怎样对待他们,才能表明对他们的尊崇和敬重?由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制度缺失或错位,所以我们在对待不同时期的英烈和在世的英雄时,出现了待遇有别的情况,这既会引发社会矛盾,形成不稳定因素,同时也会产生负面昭示效果,比如参加过边境自卫反击战的军人,就有一个如何对待他们的问题,因为他们是最近一场战争的亲历者,如何对待他们,直接影响着未来走向战场的军人的战斗精神。

缅怀逝者要有优良的载体。烈士陵园是祭奠英烈最好的教育载体,只要精心呵护和利用即可,我们需要做的是建设一个国家级的英烈军人公墓。这既参照了世界大国的通常做法,也是针对我们目前的缺失所作的补偿。现在每逢节日到来,人们大多在天安门广场的英雄纪念碑前搞活动,即使人们以肃穆的神情绕行,也很难对烈士产生真切的怀念。因为符号化没有质感,而没有质感的活动是无法触及灵魂的,这也是为什么美军到目前为止仍然到半个世纪前的战场上搜寻美军遗骸的重要原因。所以,当国家有了烈士纪念日后,建设英烈军人国家公墓的要求就更为迫切。

第三,以法治的突破支持英雄精神的弘扬。一个社会的价值系统存在于不同层次中,至少包括弘扬的、要求的、允许的、抑制的和取缔的。这其中包含着柔性和刚性两种作用力。柔性力量自然是道德倡导和激发,而刚性力量则是法的强制。道德的见容借助法的力量并非不合逻辑,因为主流价值与精神文明建设,远不同于消费文化或宗教信仰来得那么自然,那么容易深入人心,它必须通过灌输,特殊情况下还需通过法的强制来执行。比如当国家面临外部威胁时,并不是人人都能勇于承担,更别说流血牺牲,对大多数人来讲可能第一选择是逃避,如果仅仅依靠道德的力量,那么可能的结果将是国家或集团力量的瓦解。这就是军队这个集团设立的军法包含着强制成分的原因,大众可以避险,但军队只能直面死亡。这个规律和道理完全可以延伸到社会,我们希望所有人都主动从英烈精神中获得营养,但同时也需要处罚逃避者。那么,我们就需要制定严格的法律,对那些恶意对待英雄,破坏英烈纪念场所者予以惩处。这项工作做好了,英烈精神必将得到更大程度的弘扬,民族的人文性格和精神世界也必将因此而改观。

(作者系国防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