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要有限度,无人机不能成了“无人管”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魏寅责任编辑:杨红
2017-03-22 04:32

无人机不仅在巡查交通、测绘地形、农田管理等领域大显身手,也在个人爱好者中不断掀起一浪高过一浪的“飞行热”“航拍热”。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渐凸显:无人机侵入军事地域、干扰军用飞行器正常飞行、航拍“偷窥”国防设施、泄露国防机密等事件不断增多。今天的《解放军报》刊文指出,如果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后果将不堪设想。

当前,无人机不仅在巡查交通、测绘地形、农田管理等领域大显身手,也在个人爱好者中不断掀起一浪高过一浪的“飞行热”“航拍热”。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渐凸显:无人机侵入军事地域、干扰军用飞行器正常飞行、航拍“偷窥”国防设施、泄露国防机密等事件不断增多。如果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无人机“黑飞”现象,在日前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多位军地人大代表纷纷建议“加强无人机管理”。如何加强军地协同,研究切实管用的办法,严防不明飞行器闯入要害敏感区域,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重要课题。

盘旋在军营上空的“黑飞”不是始自今日。据报道,早在2012年,海南一家企业私自组织飞行活动,就严重干扰了驻地军机训练;仅2016年下半年,某舰队就处置了7起无人机拍摄涉军影像的事件;今年1月,又连续发生两起地方人员使用无人机擅闯军事禁区拍摄涉军视频事件。“黑飞”事件频发,不仅说明问题的日益严重,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监管之难。

无人机监管并非完全无法可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指出,有航空器进入空中禁区执行通用航空飞行任务,从事涉军设施的航空摄影等情况,必须办理任务申请和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禁止对军事禁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禁止航空器在军事禁区上空进行低空飞行。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如此,目前“黑飞”仍然是一种难发现、难阻止、难问责的行为。无人机往往尺寸较小,其中不少是由塑料、玻璃纤维等非金属材料制造,因而对其探测和预警的难度较大,一旦发现,又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查证。申请无人机合法飞行,审批时间较长、手续较为复杂,所以许多发烧友宁愿“黑飞”也不愿提出申请。此外,我国尚未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制度,不管无人机有没有提出飞行申请,因为缺少登记,都难以对机主追查问责。当前,虽然一些无人机厂商设置了禁飞区,但网上又有个别商家专门提供禁飞区的“破解”服务。一些用于驱赶无人机的专业装备如“电磁枪”等,虽已在部分地区应用,但造价较高,目前难以得到大面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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