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处罚还是触法?
重罚也非军营所愿,更不是“杀鸡给猴看”之举。《兵役法》实行那么多年,也就没见真正处罚过谁。可如今,你再把《兵役法》当成站在田野边而不作为的“稻草人”,怕是真要被挨“揍”。要知道,“法”在当今中国,正在越来越严、越来越大。
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特别是大国,都就公民服兵役的权利和义务颁布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拒绝服兵役的行为在任何一部成熟的兵役法里都规定了处罚措施。
美国动员法规规定,年满18岁者自生日后30天内必须到兵役机关登记,否则将被处以5万美元的罚款且不得担任公职和享受各种社会福利待遇与保障。
法国《国民役法》规定,年满17周岁不参加兵役登记者,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接到入伍通知拒不入伍报到者,判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以罚款。
就连日本的《自卫队法》也规定,预备役人员接到征召命令后,无特殊情况逾期3日未报到者将处以3年以下徒刑。
相对而言,过去即便在触犯我国《兵役法》之后,也并未处以重罚。对《兵役法》的无知,对基本道德的漠视,直接导致执法不严、法律失效。 95后小伙,略显遗憾地说,你只是被军营神枪手所射下的“出头鸟”。向你开枪,仅仅只是个开始。
过激言论,纯属闲侃。如若不妥,还望海涵。
最后,一曲阎肃老爷子的《军营男子汉》遥祝安康:“真正的标准男子汉大多军营成长,不信你看世界的名人好多穿过军装;天高地广经受些风浪我们百炼成钢,因为人民理解我们心头充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