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盖有25个大红章的文件:对拒服兵役者的坚决表态

来源:钧正平工作室作者:胖头鱼责任编辑:董玥
2018-10-19 19:45

人生不止诗和远方,还有家国和边关。有的人梦想扛上钢枪,却苦于各种原因与军装无缘;有的人服役结束依依不舍地离开部队;有的人回到地方还选择二次入伍。但也有少部分人看到了绿色方阵的威武却忽略了其背后的艰辛,来到军队这个大熔炉,害怕吃苦,成为“逃兵”,给自己的人生打下不光彩的烙印。除此之外,不进行兵役登记、登记不应征、体检合格不走等现象也偶有发生。

很多人知道,“依法服兵役是每名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保家卫国是每一个热血男儿应尽的责任”。 但是,有不少人却不知道,逃避兵役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惩罚。

兵役法早有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也将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列为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

服兵役既然是国家法规规定的义务,那便不是可选项,而是一道不容跳过的必答题。这不仅仅是道义上的责任担当,更是一种严肃的法律责任,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具有不可违抗的约束力。

失信于人,尚且要承担损失。而拒服兵役,不仅是失信于国、失信于人民,更是触及法律,如此看来,“最狠”罚单惩戒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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