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解放军报

加快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作者:赵钧 责任编辑:徐占虎
2024-03-20 06:32:01

加快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

——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系列谈②

■赵钧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治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支现代化军队的鲜明特征。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要求我们的治军方式发生一场深刻变革。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我军历来注重法治、强调纪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军巩固纯洁光荣的重要法宝和特有优势。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建设一支现代化法治军队,是我们党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军事领域的生动体现和具体展开,也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在强军兴军的历史进程中,我军的革命化需要法治来强化,正规化需要法治来实现,现代化需要法治来保障。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特别是随着我军武器装备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员结构不断变化、职能使命不断拓展,迫切要求我们转变治军方式,创新管理理念、机制、方法手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站在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战略高度,把依法治军体现为党的意志,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盘子,擘画了我军法治建设的总蓝图,描绘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军事篇”、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法治篇”、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的“创新篇”。全军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突出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加快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即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依法治军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法者,治之端也。”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实现治军理念和方式的深刻变革,基本路径是以法治手段构建治理体系、规范治理活动、检验治理成效。现在,军事治理的很多问题说到底还是法治不彰。这当中既有个别领导机关人治观念、长官意志的思维束缚,又有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陋弊惯性;既有个别官兵办事不依法、遇事不找法、解难不靠法的行为偏差,又有法规制度严不起来、实不下去的顽症痼疾。只有加快实现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才能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必须突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我军没有法外之域、法外之事和法外之人,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离不开全军上下共同努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效能。善于以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解决“五多”等基层存在的顽症,从思想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破立并举,综合施策,提高工作指导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工作循于法、秩序统于法、忙乱止于法。

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必须重塑与能打胜仗相适应的“四个秩序”。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是军队各项建设和工作关系的总和,是治军能力和水平的外在体现,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基础性作用。应坚持把依法治军贯彻落实到部队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构建随时能打胜仗的战备秩序,构建与大抓实战化训练相匹配的训练秩序,构建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工作秩序,构建利于练兵备战、利于作风养成、利于官兵成长的生活秩序。

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必须严格部队教育管理。“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严才能正纲纪,严才能肃军威,严才能出战斗力。治军带兵,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在为战抓管、依法严管、科学施管、固基助管、人才兴管上下功夫,下大力气整肃军纪,下大力气治松、治散、治虚、治软,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但严格管理必须严之得法,做到严之有据、严在法内、严得科学。应深入研究官兵成分结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官兵关系的新情况新特点,把关心关爱官兵和从严治军统一起来,把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统一起来,严格依据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办事,坚决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搞土政策土规定等问题,进一步提高部队管理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作者单位:河南省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