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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系列谈丨真正把违法必究落到实处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作者:杨西海 责任编辑:益西拉姆
2024-04-17 06:33:50

真正把违法必究落到实处

——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系列谈⑩

■杨西海

“要强化法规制度执行监督工作,明晰责任主体和评估标准,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法规制度落地见效。”习主席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这一强调要求我们,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既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也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军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是推动法规制度落实的重要手段。律令如山,执法如山,才能确保部队令行禁止。如果违反法规而没受到惩罚,坏了制度而没付出代价,法规制度就会成为“纸老虎”,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法不严则不立,治不严则无获。”只有真正把违法必究落到实处,把刚性约束落到实处,让法规制度“长牙”、发威,对违反法规制度的坚持“零容忍”,才能以严格的法规制度落实,倒逼全体官兵谋事以法为先,遇事以法为师,行事以法为矩,不断推进依法治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在依法治军方面屡出铁腕举措:“十项规定”“禁酒令”“八个专项清理整治”“严格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设立基层风气监督员”……一道道军令密集发出,彰显了抓依法治军不松劲、不松手、不松气的鲜明导向。今天,随着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牢,法规的绳子越勒越紧,“一般”越来越少,“一律”越来越多;“模糊认定”越来越少,“精确制导”越来越多,根本就在于严格执纪、铁面问责、违法必究。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个别单位贯彻依法治军战略之所以成效不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真正落实违法必究。有的甘当“和事佬”,不愿得罪人,对违反法规制度的只提醒,不处罚;有的搞“下不为例”,看似态度严肃,实则网开一面,已经违例违规;有的搞“意思意思”,本应处分的给通报,本应诫勉的给批评,人为降低违反法规制度的代价。如此“杀威棒”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纸上的法律”就难以变成“行动中的法律”,法治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就难以充分发挥。

法是天平,天然讲求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古往今来,公正执法,赏罚严明,都是锻造“投之所往,天下莫当”钢铁劲旅的铁律。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毛泽东严惩爱将黄克功,都以公正执法赢得军心。这要求我们,违法必究,必须一把尺子量长短、一个标准来处理,做到“无差别对待”。如果处理同样的违法乱纪行为,不能法纪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一碗水端平,宽严失度,亲疏有别,“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辩”,只会削弱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对于违法必究,孙膑主张“罚不还面”,《司马法》建议“罚不迁列,欲民速睹为不善之害也”。二者表述不同,但意思相近,即惩罚要随犯随罚,当机立断,不能耽搁。实践证明,三五年前出的事,拖很长时间才公布处罚结果,会大大消减处罚的效果。违法必究,手起刀落,干净利索,展现的是速度,更是态度。

基层官兵既是违法乱纪的受害者,又是违法必究的监督者。真正把违法必究落到实处,发挥好基层官兵“前哨预警、全时探照”作用也很重要。须不断丰富监督方式、拓宽监督半径,定期收集基层官兵反映强烈的违法乱纪问题。要进一步畅通广大官兵参与监督的渠道,不断健全检举控告、信访接待制度,有效落实广大官兵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建立健全基层官兵监督情况反馈、举报人保护、处理结果通报等制度,对官兵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有效保护官兵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形成人人参与依法治军、人人成为法治主体的生动局面,把贯彻依法治军战略不断推向深入。

(作者单位:66325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