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莫被人情困
■孙胜杰 侯博瀚
唐贞元三年,贤相陆贽的母亲因病去世,他按照规定回乡守孝。老家的官绅听说后,纷纷带着厚礼登门祭奠。谁知,陆贽毫不领情,一口回绝说:“家母过世是我的私事,诸位与我非亲非故,仅在官场上有所交往而已,你们的奠礼我是绝对不能收的。”碰了一鼻子灰的官绅们,只好悻悻而去。
陆贽的做法,一时引起很多人的议论。唐德宗也认为他“清慎太过”,便私下里对他讲,重礼不可收,但像马鞭、靴鞋之类的薄礼,“受亦无伤”。陆贽对此却不认同,撰文进谏:“利于小者必害于大。贿道一开,展转滋甚,鞭靴不已,必及衣裘;衣裘不已,必及币帛;币帛不已,必及车舆;车舆不已,必及金璧……是以涓流不止,溪壑成灾。”
为政莫被人情困。讲人情、重仁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人情之中有原则、有界限,一旦逾越,人情就会变质,无论传统社会,还是现代社会,都是如此。正如古人所说:“人情得足,苦于放纵,快须臾之欲,忘慎罚之义。”
不因亲情而滥公权。“大明无偏照,至公无私亲。”北宋宰相王旦,恪守“公器不私用”的原则,提拔官员无数却从没有为亲属谋求过一官半职。他的女婿苏耆参加科举考试,殿试时宋真宗问王旦:“此人如何?”谁知王旦立而不答,结果苏耆落选。有知情者埋怨他说:“只要你一句话,苏耆就能入选,你为什么闭口不言?”王旦说:“国家以才选士,自有一定的标准。我身为宰相,岂能自荐亲属?”
不因故旧而枉法度。在吏治败坏的时代,执法者面对亲旧故友犯事,往往碍于情面而网开一面。那些故旧们也因为“朝中有人”,便随心所欲、无所顾忌,犯起事来似乎比一般人来得更理直气壮,甚至有恃无恐。东汉的苏章初任冀州刺史时,查办辖区内清河太守贪污受贿之案,而这个太守恰好是他的故交。查处之前,他设酒肴招待太守,叙平生之好甚欢。太守以为自己会因顾念私情而免灾,大喜道:“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章曰:“今夕苏孺文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第二天,他果然公事公办,将老友治罪。
不因私情而坏规矩。东汉时期的阴兴是皇后阴丽华的弟弟,为人谦退恭让。光武帝刘秀几次想为他加官晋爵,阴兴却一再坚辞,并以《易经》中“亢龙有悔”的话告诫姐姐:“富贵有极,人当知足,夸奢益为观听所讥。”阴兴与张宗、鲜于裒关系紧张,但知道二人颇具才干,不但没有挟私报复,反而经常在刘秀面前称赞二人。他与堂兄阴嵩虽不能和谐相处,但心里却十分钦佩阴嵩性格沉稳威重,一次专门向刘秀举荐了阴嵩。与此相反,他与张汜、杜禽虽然平素交好,但知道二人华而不实、难当大任,尽管时常在经济上资助,但从未为二人的官职升迁说过话。
不因故人而收贿赂。东汉时期,杨震出任东莱太守时,路过昌邑。曾受杨震举荐的昌邑令王密,对杨震一直心存感激。为报答恩情,在晚上前来拜访杨震,并送上携带的黄金。杨震见状对他说:“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王密低声说:“暮夜无知者。”杨震严厉地驳斥道:“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王密羞愧而回。历史上像这样的故事不胜枚举。明代进士李汰,有“江南第一清官”之誉。明成化年间,李汰赴福建任乡试主考官。夜里,有认识他的考生带黄金上门行贿。他不但严词相拒,还在考场悬诗明志:“义利源头识颇真,黄金难换腐儒贫。莫言暮夜无知者,怕塞乾坤有鬼神。”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是,“关系再亲,亲不过纪律;人情再重,重不过法律”。对于共产党人来说,人情往来如河,党性原则如堤,什么时候人情往来之河都不能逾越党性原则之堤。习主席深刻指出,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特别是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坚定不移维护人民利益。回看那些落马的党员干部,在人情往来上丧失原则、失去底线的占相当比例。
民谚讲:“人情是笔债,提起锅来卖。”交往再密、感情再深,党员干部也不能拿原则做交易、用党性换人情,都应自觉做到“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清清爽爽交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