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速推进,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2017年7月,中办、国办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通报全国,包括3名副省级干部在内的一批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
这次通报措辞之严厉,问责之严肃,十分罕见,彰显了党中央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
严肃问责,是五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特点。绿色发展理念,正在重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发展观。
从2015年底在河北开始试点的中央环保督察,到2017年已经实现对31个省区市全覆盖,推动解决8万多个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万多人,动真碰硬,震慑强烈。
“中央环保督察解决了基层主体环保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让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压力层层传导,一些干部和部门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不作为、少作为的局面根本改变。”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说。
环保督察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大动作。五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四梁八柱”日益完善。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愿景、重点任务、制度体系。
同年9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公布,高屋建瓴地谋划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更加明晰的“路线图”。
五年来,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制度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颁布,以考核促进各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每一条河、每一个湖明确生态“管家”;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着力破解生态环境“公地悲剧”;开启生态保护红线战略,将重要生态空间进行严格保护……
五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增加了按日连续计罚等执法手段;制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已提请审议,将成为防治土壤污染的一把“利剑”……
五年来,我国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陆续出台,环境污染治理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随着一项项制度落地执行,绿色发展理念在党政领导干部思想上、在每一位百姓心里逐渐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