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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解兵忧”

文 | 马小琨 姚军刚 本刊特约通讯员 李树岭

“人武部就是军人军属坚强的后盾,非常感谢你们给予的关心帮助……”前不久,空军某部战士王亚飞和家属将一面印有“军人的坚强后盾”的锦旗送到河北省武安市人武部,对人武部领导给予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王亚飞是河北省临漳县人,他的父亲在武安市冶陶镇做生意时租住了该镇马某的房屋。去年2月,邻居苗某在旧房翻建挖地基时不慎致使王亚飞父亲租住的房屋倒塌,导致王亚飞的父亲被埋其中不幸身亡。事后,租住房房主马某和邻居苗某在赔偿问题上互相推诿,王亚飞及家人迟迟得不到赔偿。

王亚飞所在部队领导获悉此事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陪同王亚飞返乡处理该案。武安市人武部不等不靠积极协调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法院及冶陶镇等共同发力,耐心宣讲法律法规、反复协商调解矛盾,最终马某和苗某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一致。很快,王亚飞及家人便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

“妥善解决好军人‘三后’问题,是固国防、稳军心的大事,涉军维权是省军区系统职责所系,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该市人武部领导告诉笔者,近年来,他们将涉军维权工作纳入“双拥模范城”评选、年度综合考评、党管武装工作考核等重要内容,坚持量化打分、奖优罚劣,同时还协调市司法局、法院等部门在人武部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站,安排公益律师轮流值班;协调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涉军维权工作业务培训会和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工作不断档、不断线。他们充分利用预定新兵役前教育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契机,邀请市司法局、法院等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公益律师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官兵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官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自觉。

某部战士郭志冉的父亲郭占军于2007年与武安市某煤矿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炮工,2018年因患病不能继续工作,便与企业签订了清退协议。协议明确企业一次性支付郭占军清退费3.3万元,然而,直到去年5月该企业仍未支付该款项。去年6月12日,武安市人武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涉军维权工作机制,联合矿山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与企业进行协调沟通,督导企业精准制订优先支付方案并持续跟进督办。5个工作日后,郭占军便收到了被拖欠达5年之久的清退费。

“要倾力为军人军属解难纾困,绝不能让官兵练兵备战有后顾之忧。”武安市人武部领导介绍,近年来,他们协调地方各相关部门为涉军维权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方案,同时对义务兵免收诉讼费,对涉及军人军属的抚恤金、优待金、工伤损害赔偿类的案件免收诉讼费等,并注重加强县(区)之间的协作,建立健全跨县(区)涉军维权协作机制,既提升了办案效能,又得到广大官兵普遍欢迎。据统计,近5年来,武安市军地妥善调解处理涉军案件及矛盾纠纷30余件(起),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活动10余场(次),惠及军人军属3000余人(次),为解决部队和官兵后顾之忧、促进军地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得到法律援助的军人军属向武安市人武部赠送锦旗。(摄影/张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