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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认识身边的“孔雀蓝”

—— 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系列访谈之二

文 | 本刊记者 冯 伟 见习记者 蔡维橙

编者按:文职人员是指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为帮助大家更好了解文职人员、熟悉这支队伍,本刊“解疑释惑”栏目推出记者以“带你认识身边的‘孔雀蓝’”为题对军委国防动员部机关人员的专访,现以问答形式予以刊登,供学习参考。

带你认识身边的“孔雀蓝”

—— 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系列访谈之二

文︳本刊记者   冯   伟   见习记者   蔡维橙

记者:请问,如何理解文职人员的身份定位?

受访者:文职人员是指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2023年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并体系推出一系列配套政策,标志着我军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主体任务顺利完成,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军情的文职人员发展路子。

工作实践中,我们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把握文职人员的身份定位:首先,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文职人员与军官、军士、义务兵共同构成我军人员基本类别,是新型军事人才方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军重要新生力量。其次,文职人员是非服兵役人员。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不属于现役军人或预备役人员,但需履行根据需要依法转服现役的义务。再次,文职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文职人员岗位编制与现役军人岗位编制均为军事编制,是国家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文职人员是编制内人员;文职人员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样,是一支独立自成体系的国家工作人员队伍,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请问,文职人员有哪些岗位类别?其职务层级和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受访者:文职人员按照岗位性质分为管理类文职人员、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管理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并行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类文职人员的岗位职务层级,由高到低分为七个层级,即军队文职部级副职、军队文职局级正职、军队文职局级副职、军队文职处级正职、军队文职处级副职、军队文职科级正职、军队文职科级副职。文员等级在文职局级以下设置,由高到低分为十二个等级,即一级文员至十二级文员。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制度,其岗位职务层级的设置和管理,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三个等级,即专业技术一级至十三级。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文职人员实行专业技能岗位等级管理制度,由高到低分为五个等级,即专业技能一级至五级;普通工岗位文职人员不分等级。

记者:请问,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哪些工作?享有哪些权利?

受访者:根据有关制度规定,文职人员主要根据所任岗位,从事行政事务等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工作,操作维护、勤务保障等专业技能工作;根据需要,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和战备值勤,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等。文职人员享有下列权利:获得勋章、荣誉称号、奖励、表彰以及纪念章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抚恤优待和社会保障;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参加培训;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级)、辞退、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等;申请辞职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人事争议处理,提出申诉和控告等。

记者:请问,文职人员的招录聘用渠道有哪些?主要有什么标准要求?

受访者:当前,军队实行公开招考、直接引进、专项招录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公开招考,适用于新招录聘用七级文员、专业技术八级、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和普通工岗位的文职人员;直接引进,适用于选拔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专项招录,适用于从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中招录聘用文职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一般按照制定计划、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其中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

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除应当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军队规定的拟任岗位有关资格条件。其中,首次招录聘用到军队文职科级副职、九级文员至十二级文员、专业技术十一级至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以及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和普通工岗位的最高年龄为35周岁。

记者:请问,文职人员退出制度有哪些?

受访者:根据有关规定,文职人员退出制度主要分为中途退出和退休两种情形。其中,中途退出包括解除和终止聘用合同、辞职和辞退、调整分流以及开除等方式。文职人员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文职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各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牵头承担退休文职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村)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记者:请问,文职人员的培训、考核有哪些类型?

受访者:当前,文职人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晋升培训和岗位培训三种类别。初任培训是对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进行的入职培训,目的是打牢军政素质基础、提高其适应军队和岗位工作能力;晋升培训是对拟任用岗位职务的文职人员进行的专门培训,目的是提高胜任岗位职务的领导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岗位培训包括专业培训、任务培训、资格培训以及学历升级等,目的是提升其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文职人员在岗参加与岗位履职密切相关的学历升级教育,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可以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学费补助。符合条件的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经批准后可以脱产参加军地研究生教育。

文职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专项考核三种类别,主要考核文职人员的政治品质、专业能力、担当精神、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文职人员任用、工资待遇确定、奖惩实施、续聘竞聘和辞退解聘等的主要依据。此外,根据军队相关规定,文职人员需要参加相应军事训练及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相关政策相衔接。

记者:请问,文职人员日常教育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受访者:文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军队内务管理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服饰。文职人员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完成军事职业教育,掌握相关军事技能。文职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作息制度,参与相应值班。涉密岗位文职人员,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文职人员休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特殊情况可以请事假和病假。文职人员请假通常由其直接领导批准,归队后应当及时销假,需要续假的按规定报批。文职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管理,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请问,文职人员有哪些待遇保障?

受访者:根据有关规定,文职人员依法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文职人员的政治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在军队工作期间根据所任岗位职务层级和岗位等级等,享受军队规定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工作待遇。这里重点介绍一下生活待遇:一是工资薪酬,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在军队技术密集型单位,可以实行文职人员绩效工资;文职人员中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符合规定条件的,军队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制度。二是住房保障,文职人员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社会化、货币化住房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文职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租住军队集体宿舍或者公寓住房。三是医疗待遇,文职人员按照所在地医保政策就医,军队给予医疗补助。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与军人同等享受优先待遇。文职人员免费在军队医院体检,每年一次,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特勤、康复和专项疗养。文职人员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期间,实行军队免费医疗。四是落户办理,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户政策,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户政策;进有条件限制的城市落户,由驻地省军区系统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相关落户办法。

目前,各省军区(警备区)正在会同地方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省级层面关于文职人员跨军地相关政策措施。

记者:请问,军地各部门在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方面有何责任和义务?

受访者:文职人员制度与国家干部人事制度关联度高、耦合性强,涉及军地多个部门,需要军地各部门协调联动抓建文职人员队伍,并建立文职人员工作军地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做好文职人员跨军地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受访者:马  林)

山东省军区分批组织新招录文职人员到红色场馆参观见学。(摄影/孔庆珊)

广东省军区组织新招录文职人员进行初任培训。(摄影/刘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