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军分区一名战士因穿军装外出时违反军容风纪规定被通报批评,这不禁让笔者联想到时有发生的类似问题:出营区有的不戴军帽、有的军装便服混穿、有的标志服饰佩戴不齐全……这些看似小事小节,实则反映出少数官兵条令条例意识不强、落实规定要求不严等问题,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坚决予以纠正。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对军人的军容风纪作出了严格要求,“军人应当配套穿着军服,佩戴军衔、勋表等标志服饰,做到着装整洁庄重、军容严整、规范统一”,同时明确“军人外出可以着军服,也可以着便服。”军容风纪看似细小,实则十分重要,它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军人作风修养的深厚底蕴。军人着军装外出意味着将自身置于公众视野之下,其一言一行都将成为展示军人良好形象、彰显军人精神风貌的生动注脚。
军装不单单是军人身份的醒目标识、更是军队纪律的外在彰显,军人的严整军容代表着纪律的威严。人民军队以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的形象著称于世,这形象不仅在一次次大阅兵、大演习时定格于人们脑海中,还体现在每名军人日常生活中的穿衣戴帽、言行举止上。因此,各级应拿出实招硬招纠治官兵戎装外出时着装不规范问题,一方面要通过组织官兵系统学习条令条例强化“法”的意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另一方面要加大着军装外出官兵军容风纪的检查纠察力度,对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纠一起、通报一起,切实维护好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