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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全面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曾毅 干杉杉 责任编辑:杨凡凡
2020-09-25 11:17:11

【新发展格局“闯”“试”典型】

从索要到不要、从申请人提供到服务单位自行获取、从纸质证照到电子证照……2018年以来,针对证件种类繁多、实体证件携带不便、重复证明较多等普遍性问题,宁波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研发运行跨域联通平台,构建了全市域、全领域、全事项的无证件办事服务体系,全面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在为人民群众带来满满获得感的同时,也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新名片贴上最亮眼的宁波标签。

大刀阔斧取消证件与证明5.5万个

“现在缴税过户‘一条龙’,连评估费都省了,真是省心又省力!”近日,宁波余姚某公司会计陈宁建在办理企业不动产转让事宜时,对行政窗口的高效服务连连称赞。自6月1日起,余姚市税务部门取消纳税人评估报告,采取“申报承诺为主、数据校验为辅”的预警价格机制,将交易办理时限由原来的7天压缩至1天。

对不少创业公司来说,进驻鄞州区南部青创中心等园区时,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变得比以往容易许多——不用准备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只需提交一份写明信息的承诺书。“现在很多房东不放心把证件交给陌生人去办事,为了方便房东和企业,我们实施了这项市场主体住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进行宽进严管。”鄞州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谢黎云说。

每一项材料减少的背后,是宁波深化改革的不懈努力。2018年,余姚创新实施政务服务领域无证明工作,成为宁波首个全领域“无证明城市”。2019年6月4日,宁波召开全市推进“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依托信息科技手段,最大限度推进减证便民,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的办事问题。

目前,宁波已累计取消由本市核发或者出具的各类证件(证明)55013个。通过全面梳理,今年宁波还编制了《宁波市“无证件(证明)办事”目录》,明确依法应当保留、但无须群众提供的证件(证明)共127种4486个,涉及事项1464项。

数据共享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前不久,新婚燕尔的小吴夫妇来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夫妻投靠户口迁移。到了大厅,小两口才发现房产证忘了带。窗口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告知,只要对着机器露个脸、拍个照即可,无须带证。

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这对小夫妻刷脸成功。拿着新鲜出炉的不动产电子证明,小吴轻轻松松完成办理。“真是太方便了!我们本来打算这次就问问,下次拿齐证件再来办,没想到今天当场就办好了。”

前台刷脸、后台核验,海曙区公安局各办证窗口全面启用了“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的特色项目——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一直以来,群众来办事,窗口人员无法查询到非本部门出具的证件或证明;少数能查询到的,也无法进行纸质留底归档。为进一步扫清群众办事障碍、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宁波创新研发了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目前,该平台可获取《宁波市“无证件(证明)办事”目录》里罗列的全部电子证明,推动证照核查由办事群众举证转由政府部门举证。

宁波还上线了“阿拉警察”App电子证照(证明)卡包,形成了一套互联网环境下的身份验证新模式。翻开电子卡包,有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常用证件,还有出生医学证、残疾人证、学位证等其他证件,共含电子证件种类21种。此外,卡包还上线了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流动人口登记证明等7种常用电子证明。这些证件、证明以动态二维码形式呈现在手机端“阿拉警察”App,实现线下场景应用,方便群众随时调取。

便民服务延伸至城市每一个角落

在宁波市县两级11个行政服务中心、494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证照电子化应用随处可见。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宁波逐渐将场景应用从政务服务延伸至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证照电子化应用体系。

在公共服务领域,宁波实现了电子证照在旅馆、网吧、邮政、保险、医院、银行、机场等52类场景5414个点位的延伸应用。在社会治理领域,宁波则实现了在公安路面核查、出租房管理、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门卫登记等场景的拓展应用。

“便民范围拓展、延伸得更宽更广了。”宁波市委改革办副主任黄胜涛说。以出行、住宿为例,本地市民遇到交警路面核查时,用手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二维码即可完成身份及车辆核查放行;从外地来宁波出差的人员,在下载“阿拉警察”App并实名验证后,就可以在全市3800余家旅馆使用电子证件。

应用场景的扩大意味着数据管理的难度加大,在此背景下如何保证数据安全、保护群众个人隐私?宁波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永山表示,作为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和“阿拉警察”App电子证照(证明)卡包两大应用系统的承建单位,市公安局坚持惠民生与保安全并重,为数据加上了照片验证、人脸识别、信息加密、强化监管等四道“防盗锁”,多维度落实防护措施。

在改革实践的同时,宁波还实现了制度保障。9月1日,《宁波市保障“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若干规定(试行)》正式施行,明确了“无证件(证明)办事”的内涵定义、适用范围、实现途径、电子证明法律效力等内容,将两年来的经验做法、改革成果制度化、规范化。

《光明日报》( 2020年09月25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