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熊丰、刘硕)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共6章144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治安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综合治理。此次修订将一些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治安案件办理程序等方面内容。
此次修订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抢控驾驶操纵装置等方式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等列入应处罚行为,回应了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社会治安问题。还将虐待所监护、看护的幼老病残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列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在提升执法效率与公正性方面,此次修订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执法,完善有关处罚程序,对人民警察出示人民警察证、“一人执法”具体情形等作出规定。在执法监督方面,此次修订在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同步录音录像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
此次修订对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校园欺凌等作出处罚规定,强化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还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举行听证等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