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姜鲁鸣 王伟海责任编辑:刘秋丽
2016-08-12 03:02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出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并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加以推进,为新形势下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指明了前进方向。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这一重要文件,对于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融合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帮助广大读者加深理解,本报约请国防大学专家撰写此文,希望能为您带来启迪与思考。  

——编 者 

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对《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的解读与思考

■姜鲁鸣 王伟海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第一个指导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部署,为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当今时代,要推动两大建设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融合发展,必须以这一纲领性文件为统领,努力推动两大建设在发展进程、要素关系、创新能力、国内外关联、政策制度等五大环节上的协同发展。

保持发展进程“同步”

《意见》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国家安全和发展实际,不断探索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之路。其中蕴含着一个重要经验,就是使两大建设在发展时序上保持总体协调、步调一致的重要思想。历史表明,对于一个大国而言,如果两大建设发展时序长期失衡,国家发展利益和安全利益都将受到伤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我国经济实力已具备全球性影响力,国防实力大幅上升,但军事实力与经济实力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军事实力仍是综合国力诸要素中的“短板”,军队现代化水平与国家安全需求相比差距还很大,与世界先进军事水平相比差距还很大。保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这两大建设同步发展,已经成为关乎国家战略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

国防和军队建设及体系能力的生成和提升有其规律,内在要求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保持发展进程同步。每一种大型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装备直至形成作战能力,都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现代人力资本的形成和积累也非短日之功。整个体系军事能力建设是由大量作战元素生成的不同周期叠加而成,总体上表现为一个资源投入呈正向增长的长期过程。这期间一旦因国家安全形势相对稳定而放缓国防建设,就会导致国防建设周期性紊乱,进而产生体系能力生成周期律与国家国防投入政策周期律相背离的问题。在和平时期,只有保持两大建设同步,尽量“熨平”两大周期律之间的背离性波动,才能保持体系能力的稳定生成。面对世界新军事革命加速推进的浪潮,面对维护国家发展和安全战略利益的需求,我们必须保持两大建设同步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否则就不可能完成我军机械化和信息化双重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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