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自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马一德责任编辑:马嘉隆
2018-08-09 08:04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已经形成独具特色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已被实践所证明:中国发生举世瞩目的变化,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大幅提升。这样一套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现代化各项事业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增进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坚持制度自信,就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制度自信引领法治体系完善,首先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其次要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证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三要加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第四要构建起务实管用的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还要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促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互联互动。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之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精神支撑。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法治文化是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和实践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是法治信仰、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原则、法治价值、法治习惯的总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构成要素。

法治中国建设是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文化建设的有机统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就要在着力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实施的同时,不断完善机制、创新形式,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应然之举。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强调要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彰显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基因的历史传承,是国家发展实践在法治层面的精神呈现。通过全面融入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更好地为全国各族人民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丰厚道德滋养,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道德基础。

发挥文化自信的引领作用,还要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使人民群众自觉拥护和信仰法律。法治精神是人们对法治的尊崇、敬畏、捍卫和厉行,表现为对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权益的追求。法治只有成为人们的精神向往和依托,才会真正内化为约束或支配行为的观念和准则。要推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构建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环境。着力培育法律思维、法治习惯,使全社会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执笔:马一德)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09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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