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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吕梁支队:法治点亮决策“明灯”

来源:解放军报客户端 作者:褚永志 常占禹 责任编辑:徐占虎
2025-04-29 23:43:11

武警吕梁支队:法治点亮决策“明灯”

■褚永志 常占禹

编者按 依法治军关键在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要聚焦“关键少数”健全治官治权各项法规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武警山西总队吕梁支队不断用党委依法决策带动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政、官兵依法履职,其做法值得借鉴。

在武警吕梁支队,决策与法治的咬合互动,正在成为推动“法治军营”建设的强大动力。支队党委常照法治镜子、常比法治标尺,精准把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内在逻辑,以“出实招、见实效”的过硬举措提高支队党委决策的精度和硬度,让每一项重大决策都能经得起法治的考量和历史的检验。

依法决策须有“法商”

近日,在支队党委决策关于机关附属楼体能活动室的相关改造事项时,党委一班人积极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法理保障。

“法治思维是依法决策的灵魂,党委依法决策的要害在于班子成员法治素养的高低,没有领导干部过硬的法治素养作为支撑,再好的制度设计都会被曲解、被绕行,必须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法商’,牢固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干工作、作决策的理念。”支队领导说,当前,支队领导干部规则意识不强、程序意识不够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对党委议事规则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决策中的经验主义、主观臆断、随意随性还有一定市场。

为此,支队把强化法治思维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军队条令条例、行业领域规定,深入研究议事决策“16字原则、9个程序、7条要求、8项制度”的历史背景和实践意义,制度思维、规则思维、程序思维、法治思维有了不小提升。

今年2月,上级组织的座谈会上,支队汇报了党委一班人按照“学好管总的、先学急用的、深学管用的”原则常态化组织法规制度学习,及时将不同类别的法规制度分类整理好,切实达到了“根本大法学扎实、急用急需学及时、管用实用学透彻”的良好效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法越学越清,理越辩越明。现在,班子成员在签字把关时都会先问一句“有法规依据吗”“规定是怎样明确的”,时间再紧、工作再忙也从不简化议事程序、违反议事要求;机关干部自觉把政策法规摆在案头,呈文办件附上相关制度规定依据,党委机关上下用法治视角审视问题、用法治逻辑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逐步深入人心,人人讲法纪、处处有规矩、事事按法办、时时照章行氛围不断浓厚。

每一道程序都是屏障

近日,支队政治工作处领导张谦一行人专程赶赴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和人大法工委座谈,向地方政法单位和有关专家征求依法决策的可行意见建议。张谦说:“在广泛走访驻地相关单位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在党委决策过程中更为严谨的法治流程、更为规范的法规步骤、更为先进的法治理念,为推动支队依法决策提供了‘专家智慧’。”

推动党委依法决策,优化构建决策流程体系是关键。实践过程中,该支队结合实际制定了《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首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探索建立《支队党委常委会合法性审查办法》《支队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草案风险评估办法》,将“两项机制”作为前置党委决策法律法规关口的有效手段,先解决议题是否合法、“能不能拿上桌来讨论”的问题,然后再解决“能不能拿下桌来施行”、有没有风险的问题,通过优化决策流程体系,为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推动党委依法决策,机关落实两个《办法》是关键。只有让制度设计兼顾合法性、合理性和实用性,才能在保证规范的基础上,让机关有时间有能力去执行落实。“我们在研究制定两个《办法》过程中,着眼拉直‘谁来审(评)’‘审(评)什么’‘怎么审(评)’等问号,着力在厘清审查评估的主体、范围、内容、程序中压实责任、明确要求、提高效率。”支队领导介绍。

“在常委会议题合法性审查的实践过程中,我们按照‘哪个部门举案,就由哪个部门来审,确保合法性审查能落地’;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草案风险评估时,我们针对重大决策涉及经费开支、工程建设较多的实际,明确所有大项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合同必须经支队法律顾问审核评估、签字盖章,把风险预防的关口有效前置。”支队组织纪检部门负责人贺业鹏介绍。

“第7条议题不应该上常委会,应该由大队党委研究决定后上报支队。”在最近一次审核把关常委会议题的过程中,该支队组织纪检干事巩明提出了质疑。经过查找相关制度规定,最终证实此项议题确实不属于党委决策的法定职权。

在党委依法决策不断实践完善的过程中,“找依据、按规定、重程序”的思维导向融入了机关建设的各领域和部队治理的全链路。现在,机关参谋在呈办文件时都会附上法规依据和处理建议,法规清晰、建议明了,为党委依法决策从思维、理念和制度程序上都“多把了一道关”,有效提升了党委防范和化解各种违法违规风险的能力。

决策为兵赋能建设活力

最近,警勤中队官兵的训练热情十分高涨。原先冷冷清清的训练室变得“灯火通明”,大家争相前往训练。这“焕然一新”的面貌源于党委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官兵诉求,积极吸纳了官兵所反映的意见建议。现如今,安全实用的训练器材、宽敞明亮的训练场地切实为官兵提升军事素质创造了良好条件。

据了解,为了使广大官兵都能参与到支队的重大决策事项中,他们专门设立了“支队决策意见信箱”,充分尊重广大官兵的主体地位,广泛征求官兵在支队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见建议,真正做到“决策源于官兵、决策聚焦官兵、决策服务官兵”。

今年年初,在支队面向全体官兵展开的法治军营建设满意度测评中,得到了广大官兵的高度认可。“这一成绩的取得充分彰显了支队党委作为法治军营建设‘发动机’的良好驱动作用,广大官兵在支队党委的引领下,进一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自觉,官兵法治素养不断提高。”支队政治工作处领导祁虹鹏兴奋地介绍。

意见信箱的设立确保了决策服务官兵,而定期回访制度保证了决策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在上个月的支队党委常委会上,决策通过了《9类在外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其中明确了“在外就医、住院、借调、培训、休假”等9类在外人员的管理办法,细致覆盖每一个环节、每一名安全管理责任人。

“切实把各类在外人员的管理责任压实了,为支队人员管理理清了职责,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定期对在外人员管理进行回访,确保落地见效。”支队部队管理部门负责人张昊介绍。

“现在,一事当前,不仅是班子成员要依法决策,广大官兵更是首先去想法规制度是怎么规定的、上级是怎么要求的,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正在形成一种自觉。”支队领导说。

“法治建设不会一蹴而就,必须每一步都走得坚实有力。”党委依法决策作为法治建设的“源头活水”,需要不断发挥更大作用,要让每一项决策都能经得起法治的考量和历史的检验,经得起广大官兵和人民群众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