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吕梁支队强化党委依法决策能力——
事事按法办 时时照章行
■常占禹 解放军报记者 李浩然
近日,武警山西总队吕梁支队机关附属楼文体活动室即将进行改造,讨论相关事项时,党委一班人先认真学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及与训练保障配备标准相关的法规要求,然后开展深入讨论,通过“议事先学法”和集中研讨的方式,为依法决策找准制度依据。
“开展依法决策关键在于强化党委班子成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没有过硬的法治素养作支撑,再好的制度设计都可能被曲解。”该支队领导介绍,为提高党委依法决策质量,他们持续强化党委班子成员法治素养,牢固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干工作、作决策的理念。
前期,该支队在总结阶段工作时发现,个别领导规则意识不强、程序意识不够,决策中有凭经验主观臆断、随意随性的现象。为此,支队党委把强化法治思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学好管总的、先学急用的、深学管用的”原则,常态化组织法规制度学习。结合学习,他们及时将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军队条令条例、行业领域规定等不同类别的法规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力争做到“根本大法学扎实、急用急需学及时、管用实用学透彻”。
推动党委依法决策,构建规范的决策流程体系是关键。实践中,支队党委结合实际制订《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首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拟订《支队党委常委会合法性审查办法》《支队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草案风险评估办法》,探索更好解决“议题是否合法、能不能拿来讨论”,以及“能不能具体施行、有没有风险”等问题,通过优化流程体系,为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这项议题不该上支队常委会研究,而是应由大队党委先初步研究确定人员后,按照规定比例上报……”在一次审核把关常委会议题时,支队一名党委常委发现,某大队超额上报集训人员名单,将矛盾上交支队党委。他当即指出问题,强调此项议题不属于支队党委决策范围。后来,该大队重新研究后,依规上报了集训人员名单。
为便于广大官兵参与到支队重大事项决策中,他们设立“支队决策意见信箱”,重大决策前先充分听取官兵意见建议,做到“决策源于官兵、决策聚焦官兵、决策服务官兵”。最近,某中队官兵前往训练室锻炼的热情很高。前期,支队党委在决策过程中深入调研,积极采纳官兵意见建议,对训练室进行了进一步改造。改造后,安全实用的训练器材、宽敞明亮的训练环境,为官兵提升军事素质创造了良好条件。
如今,“找依据、按规定、重程序”的思维已成为党委机关进行决策、开展工作的自觉行为,支队班子成员在签字把关时都会了解清楚相关法规要求,时间再紧、工作再忙也不会简化议事程序、违反议事规则,人人讲法纪、处处有规矩、事事按法办、时时照章行的氛围不断浓厚。前不久,该支队面向全体官兵展开法治军营建设满意度测评,获得官兵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