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核限制松动折射欧洲安全焦虑
■刘 贝

美军F-35A战斗机测试投放B61-12核炸弹。
7月1日,芬兰《核能法》和《刑法》相关修正案正式生效,取消核爆炸装置进入芬兰的全面法律禁令。根据新规,为芬兰国土防御、北约集体防御或其他防务合作而进口、运输、交付和持有核爆炸装置,可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修法不意味着芬兰已决定部署核武器,却为核力量在特定条件下入境提供了法律依据。
芬兰长期奉行军事不结盟政策。1987年制定的《核能法》禁止进口、制造、持有和引爆核爆炸装置,是其无核政策的重要法律基础。俄乌冲突全面升级后,芬兰安全政策迅速转向,于2023年4月加入北约。此后,芬兰持续增加防务投入、深化与美国的防务合作,并允许美军按照相关条约使用15处现有军事设施和区域,加快融入北约北翼防务体系。
北约将美国战略核力量视为联盟安全的“最高保障”。美国部署在欧洲的核武器,以及有关盟国提供的具备核常双重任务能力的战机和相关基础设施,共同构成北约“核共享”机制的主要军事支撑。芬兰加入北约并参与核规划后,原有法律中的相关限制成为其进一步参与联盟威慑与防御安排的制度障碍。为此,芬兰政府推动修改相关法律。6月17日,芬兰议会以125票赞成、61票反对通过修正案。修正案虽获通过,但61票反对表明,芬兰议会内部对此仍有较大争议。
修法为核爆炸装置在芬兰境内转运、交付、持有乃至特定危机情形下部署预留空间,但是否采取相关行动,仍取决于届时的政治决策。芬兰政府强调,目前无意部署核武器,北约也没有相关计划。修法同样不会改变北约核演习安排,此类演习并不携带实装核武器。由此可见,修法主要是消除法律障碍,不能直接等同于芬兰即将参与“核共享”。
不过,这一变化表明,芬兰正由维持严格核限制,转向为更深入参与北约核威慑安排预留法律空间。随着安全环境恶化,欧洲安全政策的重心正从军控、无核化逐步转向强化威慑,核武器再次被部分国家视为应对极端情况的“最后保险”。
目前,欧洲国家的具体诉求并不一致。波兰等北约东翼国家希望强化美国延伸核威慑,并多次表达参与“核共享”的意愿。英国继续建造无畏级战略核潜艇,法国推动欧洲核威慑战略对话,德国则采购35架F-35A战斗机,用于逐步接替“狂风”战斗机执行相关任务。多国围绕核部署、军控和战略自主的分歧也在增多。
核威慑涉及核武器部署、指挥控制、决策程序和使用条件,对联盟内部协调和危机沟通提出较高要求。北约“核共享”是美国对欧洲延伸核威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欧洲国家在现有机制之外推动核力量建设或谋求更大核自主,而各方未能就其功能定位、决策权限以及如何与北约现有核威慑安排衔接达成一致,可能造成战略信号混乱。同时,核力量越靠近前沿部署,各方预警和决策时间越短,战机转场、特殊弹药运输乃至相关演练,都可能引发误判,增加局势失控风险。
美国长期在欧洲部署一定数量的B61系列核炸弹,并已完成B61-12延寿计划的生产工作。北约多个欧洲成员国装备或采购F-35A战斗机,进一步提升联盟执行核任务的能力。芬兰虽未决定部署核武器,但此次修法仍被视为北约核威慑相关设施向北欧前沿延伸的潜在步骤。
与此同时,《中导条约》早已失效,《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也于今年2月到期,美俄部署的战略核弹头及相关运载工具不再受到双边条约设定的数量上限约束。在此背景下,前沿国家放宽核武器入境限制,极易引发连锁反应。
芬兰修法表面上是国内法律调整,实则反映出欧洲安全秩序的深层变化。当越来越多国家试图通过增加核选项换取安全时,各方安全感反而可能同步下降。更值得警惕的是,核因素正被更深地嵌入欧洲地缘对抗,地区安全风险由此进一步累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