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自主核威慑之路道阻且长
■陶腾

挂载ASMP-A空射核巡航导弹的法国“阵风”战斗机编队飞行效果图。

英国海军先锋级核潜艇。
近半年来,欧洲核威慑政策迎来冷战结束以来最集中的调整。法国主导的“前沿威慑”计划持续扩容,北欧、西欧、中东欧多国相继加入合作框架,法国空基核力量延伸部署,多国常规力量协同开展联合演练。一系列举措,推动欧洲形成以北约核威慑框架为主、英法核力量为补充、多国常规力量协同支撑的多层级威慑体系。
多国协同推进
3月,法国宣布启动“前沿威慑”计划,推动欧洲建立独立于北约“核共享”机制的核威慑合作框架。根据该计划,法国将与欧洲盟友在核政策与核理论领域开展共同研究,吸纳盟友常规力量参与法国核威慑演习,并向这些国家临时部署具备核打击能力的战斗机,以提升联合威慑能力。法国同时明确,所有核力量的指挥与决策权归法国所有,不向任何伙伴国移交核武器控制权,不复制北约“核共享”模式。德国、英国、波兰、荷兰、比利时、希腊、瑞典、丹麦作为首批参与国加入该计划。
5月27日,挪威正式签署文件加入“前沿威慑”计划。挪威长期奉行大西洋主义安全政策,防务体系深度嵌入北约集体防御架构,此次加入由法国主导的核威慑合作框架,标志着该计划影响力在北约传统阵营中进一步扩大。
7月,法国与德国完成“前沿威慑”计划下的首次实战化部署验证。法国空军“阵风”B战斗机编队进驻德国讷尔沃尼希空军基地,开展跨境机动、空中加油、基地防护等课目演练。德国派出防空、情报、后勤保障部队,承担空中警戒、场地安保与通信保障任务。法德两国表示,后续将持续开展此类联合演练,推进指挥链路与后勤体系的衔接。
9月14日,芬兰宣布加入“前沿威慑”计划。芬兰与法国将成立核事务指导小组,协商合作细则。按照规划,芬兰可出动F-35A战斗机、地面防空系统、情报与后勤部队参与法国主导的核威慑演习,为法国核力量提供作战支援。芬兰已于7月修正相关法案,取消核爆炸装置进入芬兰的全面法律禁令。法国空军具备核打击能力的战斗机,可在危机情况下临时进驻芬兰机场执行任务。
在法国“前沿威慑”计划逐步扩容、多国联合演训相继展开的同时,英国也在推进本国核力量现代化建设与核领域多边协作。一方面,英国持续深化与法国的核政策协调,落实双边核指导小组机制;另一方面,英国为无畏级战略核潜艇项目增加投入、推进新一代核弹头生产设施改造,并采购可作为核打击平台的F-35战斗机,以维持核威慑能力。
折射战略焦虑
对美国安全承诺可靠性的疑虑,促使欧洲寻求自主核威慑能力。长期以来,欧洲多数国家的安全保障依托北约框架下的美国延伸威慑。近年来,美国战略重心持续调整,对欧洲防务的投入意愿与责任承担力度减弱,不断施压欧洲盟国增加防务开支、自主承接区域安全责任。
与此同时,地区局势持续紧张、各类冲突风险不断上升,让欧洲各国重新审视常规防御体系的局限性。部分国家认为,常规防御手段不足以应对潜在高强度冲突,核威慑是遏制冲突升级的重要手段。然而,美国国内政治走向存在变数,跨大西洋安全承诺能否兑现,成为欧洲国家无法回避的问题。欧洲国家担忧,若美国战略收缩常态化,欧洲将被迫独自承担地区安全风险。在此背景下,部分欧洲国家开始在北约“核共享”机制外,寻求由欧洲国家主导的合作路径,意图降低对单一外部核威慑力量的依赖。
欧洲寻求自主核威慑能力,离不开英法两国的推动。法国把核威慑视作维持大国地位、推行独立外交政策的重要支柱,希望通过主导欧洲核威慑能力建设,在区域安全事务中掌握更大话语权。英国“脱欧”后,在欧洲的影响力有所下降,试图通过推进本国核力量现代化建设与核领域多边协作,维系自身在欧洲安全格局中的位置。
欧洲多国参与法国主导的核计划,主要基于安全与政策考量。中东欧、北欧部分国家认为,现有北约“核共享”机制下的核力量部署地点主要集中于西欧,对欧洲东翼、北翼的覆盖有限,法国空基核力量具备前沿机动部署能力,可在危机时为相关国家提供核保护,弥补这一短板。
需要注意的是,欧洲国家在推动自主核威慑建设的同时,并未放弃北约“核共享”机制下的合作渠道。荷兰、比利时、德国等国继续推进北约“核共享”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空军基地、加固弹药存储设施,完善指挥通信与基地防护体系,为美军战术核弹药的存储、维护与战时投送提供条件。北约核计划小组保持常态化磋商机制,持续更新核威慑演习方案,完善常规力量与核力量协同作战流程。北约方面表示,美国部署于欧洲的核资产仍是北约延伸威慑的支柱,英国、法国各自掌握的核力量,则对北约整体威慑格局形成补充。
发展面临挑战
欧洲距离拥有自主核威慑能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欧洲核力量基础薄弱。在欧洲范围内,仅有法国、英国拥有核威慑能力。英国虽然掌握核潜艇平台,但配套的“三叉戟”潜射导弹由美国制造,核威慑能力实质上无法摆脱对美技术依赖。法国虽拥有自主核力量,但核武库规模有限,其核战略聚焦本国利益,难以承担覆盖全部欧洲盟友的核威慑任务。英法虽签署协议深化核领域战略协调,但双方指挥体系相互独立,缺乏联合核作战机制,难以整合为欧洲层面的核威慑力量。
制度与法理层面的约束进一步压缩欧洲自主核威慑发展空间。一方面,部分具备工业基础的欧洲国家,受《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约束,加之国内立法与社会舆论的反对,难以启动本土核武器研发。另一方面,法国坚持核力量指挥与决策权完全自主,拒绝复制北约“核共享”模式,参与合作的无核国家仅可为法国核力量行动提供支援,不具备决策权。两方面约束共同作用,欧洲自主核威慑只能在现有拥核国家框架内有限推进。
更深层障碍来自欧洲各国安全诉求分化。近年来,欧洲持续推动防务自主,但成员国战略认知差异导致实际推进效果不及预期。法国希望借助核力量提升欧洲战略自主性,谋求在欧洲安全事务中发挥更大影响力;中东欧部分国家聚焦于自身领土安全保障,更加看重及时、可靠的安全担保;另有部分国家将北约与美国延伸威慑作为主要安全保障,对法国所能提供的核威慑可靠性持保留态度。这些国家担忧,在不掌握核决策权的情况下,单纯依托法国核承诺,自身安全缺乏可靠保障。
此外,各国国内政治周期、民意环境各不相同,对于是否参与威慑协作、参与到何种程度,立场差异明显。在此背景下,欧洲难以形成统一的集体核威慑机制,相关合作大多停留在对话研讨与常规演习层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