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解放军报

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系列谈: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作者:段冉 责任编辑:徐占虎
2024-03-25 06:34:00

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

——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系列谈③

■段冉

强军必强法。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是我军治军带兵的铁律,也是建设强大军队的基本规律。

今年上映的电影《第二十条》,受到观众喜爱。主人公之所以能够打破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推动法治文明实现大的进步,就在于他信仰法治,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一故事启示我们,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必须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干事创业。

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要法治化。新征程上,我军的革命化需要法治来强化,正规化需要法治来实现,现代化需要法治来保障。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过程,就是筑牢法治信仰、运用法治思维、依靠法治干事创业的过程。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法治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是体现公平正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大公约数。只有人人信仰法治、尊崇法治、践行法治,法治才能彰显最大魅力、凸显最大效能。如果心中缺少信仰,忽视法治、轻视法治,就难以保障法治的实施,不仅会破坏正常秩序,还会影响法治化建设。

思维决定行为、主导习惯。法治思维是基于对法治的信仰和遵守,是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作为一名军人,在与地方交往时,我们常讲“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就是法治思维、纪律意识的体现。有了法治思维,我们才能做到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办理事情依法。事实上,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思想根源,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外在表现。党员干部只有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与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相对立的,就是人治思维。人治思维不破除,法治思维难彰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治军理念和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官兵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但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在个别部队还不同程度存在,法治信仰还没有真正牢固确立起来。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徇私枉法、违法乱纪;有的搞土政策、土规定,搞得官兵无所适从;还有的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关系、找门路。这些都是典型的人治思维。如果党员干部仍然习惯于人治思维,迷恋于以权代法,那是要栽大跟头的。

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重在敬畏法治。这里的“敬畏”是一种认同、一种尊崇。“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能否自觉做到敬畏法治,直接关系到法治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形成、法治实践的成效。党员干部常怀敬畏法治之心,树牢“法规制度最权威”“依法办事最科学”等观念,让法治精神深植内心,才能时刻有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自觉把法律当作红线,不敢逾越;当作底线,不敢触碰。

为官之义在于明法。法治信仰建立在知法的基础上,法治思维的形成立足于懂法的前提下。真知法、深知法,才能强固信仰、锤炼思维。这就要求党员干部主动学习法律、知晓法律、研究法律,积极参与法律实践,自觉把维护法规作为一种责任来履行,把贯彻法规作为一种素质来培养,真正把法治转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需要在践行法治中培塑和升华。法规制度一经确立,就要严格执行,确保落地生根、发力生威。党员干部必须增强贯彻落实法规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克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现象,坚决纠正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的实用主义行为,坚决防止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的形式主义问题,真正做到令必信、法必行。

莎士比亚在他创作的戏剧《一报还一报》中写道:“我们不能把法律当作吓鸟用的稻草人,让它安然不动地矗立在那边,鸟儿们见惯以后,会在它顶上栖息而不再对它害怕。”这段话告诫我们,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法律没有例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各级党组织都要把严格执行法规制度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不分职务高低,不搞法外之情,真正立起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联合作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