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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乃至世界维护历史正义提供最完整最难反驳的原始铁证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陆洵 责任编辑:赵镭饷
2026-08-10 17:23:41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全译本》(40卷),程兆奇、向隆万、叶兴国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铁证如山:庭审记录完整呈现东京审判

■陆洵

2026年5月3日,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纪念日。就在这一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时间节点前夕,2026年4月30日,一部凝结着中国学者十年心血的重磅文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全译本》(以下简称《全译本》)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正式首发。这部由上海交通大学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三方团队历时十载完成的40卷、2230余万字的皇皇巨著,是世界上首部覆盖东京审判全部庭审记录的系统完整的中文全译本。那些泛黄的英文速记、竖排的日文誊写,终于被转化为清晰的中文叙事。这不是一次普通的文献翻译,而是对一段关乎民族存亡、人类文明底色的集体记忆的系统性打捞。它的问世,不仅填补了国内文献空白,更在东京审判历史定论正遭受数十年来不断深化的翻案冲击之际,为中国乃至世界维护历史正义提供了最完整、最难反驳的原始铁证。

东京审判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国际审判。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开庭,至1948年11月12日结束,整个审判过程历时两年半。这场审判汇聚了中、美、英、苏、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印度、菲律宾11国的司法力量,共举行了817次庭审,出庭作证419人,书面作证779人,受理证据4336份,形成了英文庭审记录48412页、判决书1200余页。这些数据本身就足以说明东京审判的规模之宏大、程序之严谨、证据之翔实。

但是长期以来,国内公众对东京审判的认知,始终停留在教科书式的结论中——“判处七名甲级战犯绞刑”,而那些散落在英、日两种语言中的近5万页原始记录,那些记录着法庭质证、战犯自白、证人哭泣的“活档案”,始终沉默地躺在异国档案馆里,普通读者无从触及,研究者也常受限于语言壁垒,无法第一时间利用。

《全译本》完整收录了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庭审的全部内容:从开庭陈述、检察方立证、辩护方举证,到法庭质证、战犯自白、最终宣判,所有环节无一遗漏。更难得的是,翻译团队耗时十余年,逐页核对原始档案,修正了原文中1000余处讹错与矛盾——比如日期标注的混乱、人名翻译的前后不一、证据编号的错位,甚至个别庭审记录的遗漏段落,都在跨语种比对中得到了校正。

《全译本》让微观层面的个体经验与宏观的历史叙事形成了互证。判决书第五章“日本对华侵略”中,法庭详细认定了日本从1928年至1945年间对中国实施的侵略行为:从“奉天事变”的策划,到“满洲国”傀儡政权的建立;从卢沟桥事变的煽动,到对中国其他地区的经济支配。判决书明确指出,这些侵略行为并非孤立事件,而是日本军部主导下“共谋实行侵略战争”的系统性犯罪。一条条详细的指控,将侵略战争的抽象标题还原为具体的历史事实。

判决书第八章详细记录了“普通战争罪(暴行)”的审理过程。这些细节不是文学化的演绎,而是庭审速记员当场记录的原貌。没有刻意的戏剧化处理,却比任何戏剧更有冲击力——因为它记录的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对侵略罪行的系统性法律清算,也记录了战败国战犯在法理面前最真实的反应。

东京审判的意义,不止于清算日本战犯的罪行,更在于它奠定了现代国际法惩治侵略战争的核心原则:侵略战争是“反和平罪”,是国际法上的最高罪行;国家不能以“执行上级命令”为由免除个人责任;不遵守战争法规的暴行必须受到追究。这些原则,至今仍是维护世界和平的法理基础。

近十年来,日本翻案东京审判的言行已非零星个案,而是一股持续加速、趋于系统化的逆流。从安倍晋三称东京审判是“战胜国一方作出的裁决”,到稻田朋美妄称应“克服东京审判史观”;从自民党筹建“历史认识检证委员会”将东京审判列为重点“检证”对象,到右翼学者北冈俊明直言“不克服东京审判,就走不出战后”——否定东京审判,正是为了挣脱战后秩序的约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全译本》的出版具有超越单纯学术意义的重大现实价值。

《全译本》更重要的价值,还在于它是一套鲜活的历史教材。对于今天的读者,特别是年轻一代,《全译本》提供了一种“在场感”的历史教育。当人们读到判决书第三章关于《九国公约》《巴黎非战公约》等条约义务的梳理,读到第七章关于日本如何一步步退出国际条约体系、走向太平洋战争的记录,自然会理解国际规则与和平秩序的来之不易。

历史不会自动被记住,真相需要一代又一代人去守护。《全译本》将封存于异国档案馆的近5万页庭审记录译为中文,本身就是一次公共史学的实践。它让东京审判从教科书中“判处七名甲级战犯绞刑”这一句话,扩展为在中文世界里可阅读、可研究、可讨论的全景历史。

《全译本》第40卷的译者前言详细说明了全译本的十项翻译规则,体现了译者在历史准确性上的严谨态度。例如,在翻译地名时,全译本一律根据英文原文翻译成中文,不用战后名称取代二战期间名称。判决书英文版中“Mukden”(奉天)出现120余次,“Mukden Incident”(奉天事变)出现30余次。同样,“French Indo China”(法属印度支那)、“the Netherlands East Indies”(荷属东印度)等殖民时期名称,全译本均予以保留,而非使用“越南”“印尼”等战后名称。

在翻译机构名称时,全译本特别注重“回译”或“还原”的准确性。判决书英文版中的“the Imperial Conference”(御前会议),补译本曾译为“帝国会议”,全译本则还原为“御前会议”,因为这一机构在日本政治体制中具有特定含义。“the Cabinet Planning Board”(内阁企划院)补译本译为“内阁规划委员会”,全译本还原为“内阁企划院”,以符合日本当时的实际机构名称。

这些翻译细节看似琐碎,实则关乎历史理解的准确性。判决书本身就是一份法律文献,其措辞的精确性直接关系到对战犯罪行的认定。《全译本》翻译团队主要负责人叶兴国先生和审校者梅小侃女士(东京审判中国法官梅汝璈之女)的合作,堪称珠联璧合,为中文世界提供了这一重要法律、历史文献的可靠中文版本。

2026年的绍兴,鲁迅先生的故乡,《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全译本》的发布有着特殊的意味。当年先生写下“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今天我们直面东京审判的庭审记录,正是为了不辜负那些逝去的生命,不辜负历史的重量。铁证如山,山河永念;以史为鉴,方能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