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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夫:为信仰献身的真诚令诗作摄人心魄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郭小聪 责任编辑:赵镭饷
2025-12-07 17:12:15

“属于别一世界”的殷夫诗歌

■郭小聪

即使百年过去,殷夫诗歌也具有不可亵渎的庄严气度。特别是其代表作《别了,哥哥!》和《血字》这两首诗,如黑白分明的木刻画,线条是粗犷的,明暗对比是强烈的,在腥风血雨的时代背景衬托下,凸显出年轻殉难者的悲壮形象。

作为左联五烈士之一,殷夫1931年遇难时年仅22岁。此前他曾几次被捕,都由他在国民党政府任高官的哥哥保释出狱,同时也规劝弟弟回心转意,这才有了殷夫《别了,哥哥!》一诗作为回答:

别了,我最亲爱的哥哥,/你的来函促成了我的决心,/恨的是不能握一握最后的手,/再独立地向前途踏进。//二十年来手足的爱和怜,/二十年来的保护和抚养,/请在最后的一滴泪水里,/收回吧,作为恶梦一场。

开篇即显现出钢铁般意志,这极为少见的绝决口吻,并非兄弟阋墙,而是关乎民族大义,展现的是诗人对旧时代的叛逆精神和对新社会的理想追求,其副标题正是:“——算作是向一个‘阶级’的告别词吧!”

殷夫这一代革命知识分子,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最光彩照人和最具献身精神的一代。千百年来,传统儒生梦寐以求的是“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而殷夫这一代读书人,本来大多属于“财主的儿女们”,与统治阶层有着天然的社会联系和上升通道:“只要我,答应一声说,/‘我进去听指示的圈套,’/我很容易能够获得一切,/从名声直到纸帽。”但他们又属于20世纪新型知识分子,生长在中国最灾难深重的年代,睁开眼睛看世界,认清了中国在弱肉强食丛林中被瓜分的地位,也为“真理的伟光在地平线下闪照”所鼓舞,无惧“黑的死,和白的骨”。这样一批甘愿牺牲一切的新人堪称民族的脊梁,即使在白色恐怖中,也不屑于像传统戏曲中落难书生那样期冀落进哪位贵族小姐的后花园,然后青云直上。

可以说,殷夫是用生命来写这首诗的,其最后一节诗的告白义薄云天,既激奋又沉郁,既率真又深情:

别了,哥哥,别了,/此后各走前途,/再见的机会是在/当我们和你隶属的阶级交了战火。

如果说《别了,哥哥!》是新时代的呐喊,那么《血字》一诗则还蕴含独特的审美价值,对早期左翼诗歌富于启示性意义:“大我”与“小我”并非截然对立,标语口号化倾向可以通过艺术化个性处理加以克服。

《血字》写在1929年五卅运动四周年之际,其悲愤之情显然与1927年国共分裂后的血腥现实密切相关。但情感本身不是诗,面对这一题材,殷夫不是简单地直抒胸臆,而是力图通过形象化来表达:

血液写成的大字,/斜斜地躺在南京路,/这个难忘的日子——/润饰着一年一度……//血液写成的大字,刻划着千万声的高呼,/这个难忘的日子——/几万个心灵暴怒……//血液写成的大字,/记录着冲突的经过,/这个难忘的日子——/狞笑着几多叛徒……

烈士的鲜血被大胆地拟人化了,视觉冲击力极强,特别是“斜斜”两个字用得非常传神,可以视为诗眼。而这一悲壮意象在头三节里三次重现,以铿锵的韵脚奠定了全诗的坚定基调:“今日他们的天堂,/他日他们的地狱,/今日我们的血液写成字,/异日他们的泪水可入浴。”天堂、地狱、血液、泪水这几个意象两两相对,诗行相对整饬,内心波澜被有层次地推向高潮,而非平铺直叙。

诗人的才华还体现在对内在节奏把握上,他不是机械排比,而是依内心情感的波动与力度来掌控诗形变化,整中有散,整散结合。如:“我是一个叛乱的开始,/我也是历史的长子,/我是海燕,/我是时代的尖刺。”这节诗的妙处在第三句,长句突然缩为短句,语流骤然停顿,诗行长短参差的变化更增强了情绪的抑扬顿挫感,假如四行诗都是一样长度,这种灵动感恐怕就会失去了。

最后,还应满怀敬意地指出,无论怎样斗转星移,殷夫诗作中那摄人心魄的感染力都不会消散!为什么呢?就因为真诚!情感的真诚,做人的真诚,为信仰献身的真诚!诗人说“真理和愤怒使他强硬”,他就真的斩断手足之情和个人富贵前程。他“想做个普罗米修士偷给人们以光明”,他就真的迎着“死的恐怖”勇往直前。真诚总是美的,天然地与艺术美感相契合。正如鲁迅先生所激赞:殷夫的诗“属于别一世界”,读者无论处于哪个时代,有着怎样不同的社会环境和思想氛围,诗人的真诚都是不能被嘲笑,也无权亵渎的。因为没有真诚,就没有艺术,以及令各种思想文化之花自由绽放的适宜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