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伟东,1968年7月30日出生于广东省三水市南边镇念德管理区陆坑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
1984年7月,陆伟东从南边镇中心小学附中毕业,回到家乡念德管理区陆坑村,以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投身于商品经济大潮中。
陆伟东生活非常朴素,不吸烟,不喝酒,平时连像样的衣服也舍不得买一件,却舍得花钱买养鸭、养鱼种果之类的科技图书。他买了一套《杂优水稻千斤亩产规范生产示意图》贴在客厅墙上,平时按照图上的要求,一个季节一个季节地把科学增产技术用到生产上。由于他实行科学种养,当年家中纯收入达到七八千元。
陆伟东家富了,不忘国家,每年按时上交1750公斤任务粮。他总是把晒得最干、风得最净的粮食上交给国家。从1985年到1987年,陆伟东连续三年报名参军,却因体检没有通过而未能如愿。他并不为此改变自己的志愿,他表示日后积极参加家乡的民兵建设,当个合格民兵,为维护社会治安、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作贡献。
1988年4月,陆伟东被招进南边水泥厂工作,分配到碎石车间当破碎工人。这类工种因噪音大、活重又污染身体,很多人都不想干。有人给他出主意说:“你父亲当过多年农村基层干部,叫他找熟人帮你调换一下工种。”陆伟东没有这样做,并说:“水泥厂每个工种都要有人干。更不能靠父亲替自己找安乐窝。”他在水泥厂工作期间,每天都提前上班,把机器擦干净,并把车间卫生打扫得干干净净,为开工做好准备。由于他工作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多次都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1990年6月,陆伟东大哥到三水石膏场工作,家里劳力减少了,眼看家里承包的九亩责任稻田,要全落在年迈的父母和嫂子的肩上。为了孝敬父母,减轻他们的负担,陆伟东不吭不声地从工厂把行李搬回家,告诉父母他已辞去了水泥厂的工作。当时父母亲责怪他不该这样做时,他抓住母亲的手说:“妈妈,我不忍心看着你们这样操劳,我要让你们过个舒舒适适的晚年。”
陆伟东弃工回家,重走劳动致富道路后,又迈出了坚定步伐。他搞生产讲效益,有利大干,无利不干。他除了把承包的九亩水稻种好外,还承包12亩鱼塘养鱼,并承包13亩坡地种西瓜和甘蔗,还养一批鸡和鸭。但他还不满足。他所在村里山地多,却无种果树习惯,政府多次发动群众开荒种果,均无人响应。陆伟东便率先承包四亩多山地,种下了经济效益较高的沙田柚,村里的群众在他的带动下,也大搞农业开发,分别承包了70多亩山地,种下优质果树,增加了收入。
1991年入春之后,由于长期不下雨,陆坑村的鱼塘,口口干涸,放不了鱼苗。季节不待人,要下鱼苗惟一的办法是开沟抽水灌塘,不然将受到经济损失。陆伟东自家承包的12亩鱼塘也不例外,心急如焚。他和嫂子俩人劳动,农活已经够重的了。可是当他见到邻居陆沛伦、陆锐明承包的20亩鱼塘更急需用水时,心里更着急,毅然把自家的农活放下一边,去帮助他们开沟引水灌塘,一连干了三天,直到他们的鱼塘够水可以放鱼苗为止。
村里的人个个都说,阿东心地好,不管谁家有困难,有求必应,无求于他,亦主动上去相助。村里有位姓麦的老人,无人照顾,他经常前去帮他买米、挑水和打柴。他对邻居的钱奶奶也关怀备至,经常送她一点零用钱和为她买点吃的,老人非常感激。
有一次秋收大忙,家家户户都在田间收割稻谷,陆志强的妻子怀孕在身,干不了重活。陆伟东和陆志强两家的稻田相隔不远,陆伟东便主动对陆志强说:“嫂子粗身大势,干活不方便,要干什么,你叫一声吧!”陆伟东还怕陆志强不好意思,在自己田间收割时边收割边留意陆志强的田里,每当陆志强需要移动打禾机时,他立即放下手中活走过去帮助。
在陆坑村30多户人家里,几乎每一户人家他都去帮助过。不是犁田、排灌,就挑瓜、拉鱼或盖房屋……样样都干,却不要报酬。有时候母亲看到他干得一身泥,一身汗回来,就问他吃过饭没有,他回答说:“帮人家干点活,为什么要吃人家一顿饭?”
奉献和索取,在陆伟东心目中的界线是分明的,他在水泥厂工作时,有一天下班了,准备回家,听说机器出了故障,便转回车间,帮助修理工人检修机器,一直干了16个小时。后来厂里要给他发加班费,他拒收说:“这不是厂里安排我加班的,这些钱我不能要。要是谁想加班就加班,岂不搞乱了规章制度吗?”
1991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来自贵州省的流窜作案犯田斌、田富和田玉强三名歹徒,在念德管理区陆坑村陆平安家劫去现款300元,被发现后夺路逃窜。这时,正在地里劳动的陆伟东,忽然听到呼叫捉贼声,立即放下手里的农活,扛着锄头,三步当二步,抄小路奔去拦截。在西坑山圹的一条一米宽的塘基上,拦住了三名歹徒的去路。歹徒拔出弹簧刀,恶狠狠地对陆伟东嚎叫:“不让开就捅死你!”陆伟东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毫不畏惧,挥起锄头朝冲在前面的歹徒扫去,将歹徒的弹簧刀打落在地上。当他正向第二个歹徒扫去时,另两名歹徒冲过来抱住陆伟东滚打起来,在搏斗中,他们滚落下两米多高的塘坎,继续扭打,另一名歹徒又冲上来,朝陆伟东身上连刺了四刀。他忍着剧痛,紧紧抱住歹徒不放,最后因支持不住,倒在血泊中。此时,紧追而来的事主陆平安挥起竹竿朝歹徒扫去,歹徒见势不妙,拔腿逃窜。陆伟东被立即送到镇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当天10时左右,心脏停止了跳动,年仅23岁。
陆伟东为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勇斗歹徒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但他留下了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供人们永远学习。
陆伟东牺牲后,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省政府、省军区同时授予陆伟东烈士为“舍身护法民兵英雄”荣誉称号。
共青团广东省委号召全省青年学习陆伟东嫉恶如仇,见义勇为,卫纪护法的精神,做维护社会秩序,弘扬社会公德的好青年。
中共佛山市委、市政府、佛山军分区作出《关于开展向陆伟东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人民向陆伟东学习。
三水市人民政府,为褒扬烈士,弘扬正气,激励后人学习烈士的精神。于1992年5月8日陆伟东牺牲一周年纪念日,在三水市芦西公路16公里处建立一座占地面积2176平方米、建筑面积896平方米、高5米的陆伟东烈士纪念碑。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题写了“陆伟东烈士永垂不朽”的碑文。
(杨光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