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干部工作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责任编辑:赵镭饷 2026-09-08 08:34

▲1946年3月25日,新四军华中军区政治部编印的《部队组织工作与干部工作通知》内页。 解放军档案馆提供

“干部应定期进行鉴定”

■解放军档案馆 王心荷

在使用干部的问题上,我们民族历史中有两个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亲”的路线。而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是正派的路线。

这条路线贯彻执行得如何?且看1946年3月25日,新四军华中军区政治部发布《部队组织工作与干部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对干部工作作出了什么样的指导——

那时,国民党暗中布阵,企图挑起内战。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作出人民军队加速由抗日民族战争向国内革命战争、由分散兵力打游击战为主向集中兵力打运动战为主的战略决策,要求各地广泛开展练兵运动,准备整编军队、精兵简政。

为响应华东局关于“百日练兵”的军政工作指示,华中军区瞄准各级部门对干部情况了解差、干部档案紊乱等问题,力求通过系统的干部工作,达到对“干部的充分的了解”,更好地“调整配备与使用干部”“贯彻党的干部政策”。

知人善任,首在识人。为考准查实各级干部情况,《通知》要求以民主、公正及准确为原则,开展干部类别审查和鉴定,系统掌握其经历、能力与政治表现。

怎么审查?如何鉴定?《通知》有详细规定与实施办法——重点参考“斗争历史、现任职位、组织观念、政治水平”等4项内容,着重强调“注意其政治坚定性”。具体实施办法则自下而上、层层负责、环环相扣,先“由各级干部填表”“在支部中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由各干部的直属领导机关及行政首长提出意见”,再经各分审查委员会、总审委会初步审查分类,由分局最后鉴定。如此一来,审查鉴定结果既充分听取民意,又经各级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科学全面摸清干部底数。

《通知》还立足既往经验,提出3条切中肯綮的意见:一是“必须使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起来”,让审查鉴定达到教育目的;二是要求鉴定内容“切合本人之思想实际”,避免空泛,做到“优缺点兼顾”;三是综合分析研判干部考察情况时,须区分主流与支流,勾勒干部立体画像,提升识人穿透力与精准度。

针对干部档案尚未普遍建立、记录不全的情况,《通知》强调将干部审查鉴定与档案整理工作有机结合,并对档案整理的步骤、方法作出系统规范——整理研究干部档案应具备辩证思维,“从历史的发展的全过程”着眼,既要“从现在看过去”,又要“从过去看现在”,以此追溯干部“主要优缺点和毛病的历史根源,以及思想转变的基本原因”。同时,“干部是在不断的(地)发展与变化的”,因而“干部应定期进行鉴定”,“随时不断搜集研究干部材料以充实干部档案”,实现“对干部的认识与鉴定的一致”,穿透一时一事,精准把握干部工作的本质。

新四军华中军区政治部开展的干部工作,是人民军队进行整编的前置性、基础性工程。通过系统的干部审查鉴定与档案整理,全面摸清干部底数,实现精准任用,为从分散的游击战向集中的运动战转变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