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福田

来源:中华英烈网 责任编辑:李行知 2018-10-21 17:27

胡福田,又名胡善庆,1886年出生于广西桂平县蒙圩乡新德村岭脚屯的一个农民家庭。胡福田自幼家境贫寒,念完一年私塾后被迫回乡做工。但他富于进取精神,工余时间仍然坚持勤奋自学。1912年,他考入桂平县立蚕业学校。由于家庭无钱供读,他又只念了一年便被迫辍学务农了。

1918年,胡福田投笔从戎,效力于桂军李易标部,历任班长、排长、连长、营长,后来随军移驻广东。从军期间,他目睹了军阀专横、军队腐败的局面。当时的广东省是国共合作进行国民革命的中心,中共在粤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胡福田耳濡目染,逐渐接受了马列主义思想,成长为一名中共党员。

1926年,胡福田回到广西,根据党的指示,在横县、贵县、桂平、平南、梧州一带活动,指导西江沿岸的工农革命运动,于同年5月在桂平赵里区(今蒙圩)组织成立农民协会,开展减租减息和反夺佃的斗争。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白色恐怖笼罩广西。同年夏秋间,胡福田与苏其礼、余济卿、古天民等人在平南、桂平、武宣三县交界地区组建“平、桂、武三县农民协会军事委员会”,两次组织农民暴动。当时,有的农协会员思想开始动摇,要打退堂鼓。针对此情况,胡福田不厌其烦地做教育说服工作。他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一粒稻谷掉到田里不久就会发芽,就会重新结出果实;现在革命处于低潮,就好比稻谷入地,不久就会重新高涨,最终一定能结出胜利的果实。在他的说服下,许多群众不怕牺牲,继续开展革命活动。

1927年10月,中共广西地委在桂平重建,胡福田被选为地委委员。1928年1月,地委更名为广西特委,胡福田任特委常委。1928年6月18日,胡福田作为广西省党组织的代表,出席了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当选主席团成员以及宣传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妇女委员会、财政审查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和农民土地委员会的委员。

胡福田回到广西后,便以更加高涨的革命热情投入工作。1928年6月26日至29日,他在参加中共广西特委常委扩大会议时传达了中共六大的精神,特委扩大会议通过了《政治任务决议案》、《军事问题决议案》等共6个文件。会议改选了特委领导机关。同年7月2日,《中共中央致中共广东省委信》指示广西党组织改组成临时省委,直属中共中央管辖。胡福田任省临委委员,后兼任中共平南县临时县委书记,负责恢复桂平、平南的党务活动。

不幸的是,胡福田尚未走马上任,就在梧州大同酒家被捕。在狱中,胡福田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大无畏精神与坚贞不屈的革命气节,创作了“蒋贼害民万夫指,明知有虎此山行;母体腐烂新芽长,何吝热血洒鸳江”的壮烈诗篇。国民党当局无计可施,便于1928年12月底在梧州北山脚下将他杀害。

(胡达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