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贞玉,1914年生于一个贫困的朝鲜族农民家里。1929年,她随父母迁到黑龙江省穆棱九站新安屯。新安屯是一个朝鲜族聚居的山村,是共产党地下工作开展较早的地方,党的地下工作者经常到这里从事革命活动。在党的地下工作者的宣传和教育下,林贞玉很小便受进步思想的影响,立志要参加革命,当一名抗日救国的战士。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新安屯建立起党支部和团支部,组织和发动群众进行抗日斗争。当时,村里的青年都组织起来,站岗放哨抓坏人,群众们的抗日情绪十分高涨,新安屯很快就成了共产党领导群众抗日斗争的一个立足点。
1930年,林贞玉向经常到屯里活动的共产党员提出了参加革命的要求。但因她当时只有16岁,又是女同志,暂时没有被组织同意。但她不灰心,坚持为党工作。1931年秋,反动的“红枪会”来到新安屯抓人。林贞玉为营救一名被捕的共产党员,挺身而出,一口咬定这名党员是自己哥哥,坚决不让“红枪会”带人走。后来,林贞玉一直跟着“红枪会”到了另一个屯,硬把这名党员从虎口中救了回来。由于林贞玉平时工作表现积极,革命意志坚定,1932年党组织同意她参加地下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3年1月,由于村里叛徒告密,敌人到新安屯抓走30多名抗日活动积极分子,其中7人惨遭杀害。村里的党团组织遭到严重破坏,林贞玉被迫离开新安屯,到宁安县小牡丹屯隐蔽,继续从事抗日活动。这年秋天,小牡丹屯的水稻大丰收,敌人要下乡抢粮。到了收割的时候,林贞玉一面跟游击队取得联系,一面组织群众连夜收割,然后在游击队的协助下,把全村群众连同收割的粮食一起转移到八道河子抗日根据地。第二天,敌人赶到小牡丹屯时,已经看不到一个人,找不到一粒粮食了。
1933年冬天,林贞玉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工农义务队。组织上考虑到她是女同志,又新婚不久,分配她作洗衣队队员。后来,又调她到裁缝所当负责人。但是,林贞玉心中燃烧着对侵略者仇恨的怒火,渴望拿起武器上前线,直接消灭敌人。在她的恳切要求之下,组织上终于批准她下连队当一名普通战士。为了和男同志一样打仗上前线,她剪掉了心爱的长发,变成了和男同志一样的短发。在战场上,林贞玉机智勇敢,沉着果断。在战斗激烈时,她沉着应战,枪法不乱,还鼓励同志们狠狠打击敌人。
林贞玉不仅是一位勇敢的战士,在行军打仗之余,她还是优秀的宣传员。由于她参加革命队伍之前曾在地方作过妇女会工作,每到一处,她就召集群众开会,向群众讲述东北人民的悲惨遭遇,揭露日本帝国主义屠杀、践踏我同胞的罪行,启发群众起来斗争。她能歌善舞,经常在战斗的空隙为战士们表演,鼓舞同志们的斗志。她的事迹很快就在全军传颂开来,激励着战士们勇敢杀敌。
1934年秋天,为了解决给养和夺取敌人仓库里的储备物资,消灭敌人守备队,经过侦察之后,东北反日联合军第五军第一师300多人便在一天夜里,迅速向斗沟子车站摸去。为了阻击敌人援兵,事先在铁路两头布置了队伍,林贞玉就在阻击队伍中。战斗进展很顺利,第一师很快就将车站包围。眼看队伍就要攻入敌人的院子里,可在这时,敌人的一列兵车向车站开来,与阻击部队接上了火。敌人不但有机枪小炮,并且还有装甲车,火力很强,来回沿铁路扫射。由于情况突变,第一师决定撤退,林贞玉带一班人负责掩护。在激战中,林贞玉不幸中弹牺牲,年仅20岁。
林贞玉的一生是短暂的,但她的巾帼英雄气概将永存人们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