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贠明尚烈士,二等功臣,生前系兰州军区21军62师184团炮连战士,1964年1月生,1983年1月入伍,初中文化程度,共产党员,河南省通许县人。1986年3月18日,在老山前线1828高地破袭战斗中,为抢救战友光荣牺牲。
1985年9月,21军组建第十侦察大队时,贠明尚三次写请战书要求参战。1986年3月18日老山前线1828高地破袭战斗中,在捕俘组遭敌炮击出现伤员、被大火围困的危急关头,他挺身而出,奋不顾身地冲入火海,冒着敌人猛烈的枪弹袭击,在烈火中寻找伤员。在距敌阵地120多米处,遇见身负重伤的史金生,他迅速上前背起就走,一口气冲出了火海,转交给其他同志。此时贠明尚已全身多处烧伤,疼痛难忍,但全然不顾,再次冲入火海抢救伤员,找到了桂秀国,见他全身严重烧伤,就脱下自己的衬衣包扎,艰难地将他背出火海。当贠明尚第三次冲入火海时,再次遭敌炮击负伤,但他仍以顽强的毅力,忍着炸伤、烧伤的剧烈疼痛,找到了两支冲锋枪,携枪在烈火中一点一点地往外爬,终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
上级党委给贠明尚追记了二等功,并追认他为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