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审议了三份重要文件,其中包括《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关于《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会议都提到了哪些内容?一起来看!
制定《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制定《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对加强党对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对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教育引导官兵发扬我军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激励全军官兵奋力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对实施《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提出要求
■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围绕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时代革命军人,锻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过硬部队,打牢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思想根基,引导激励官兵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要加强典型示范,坚持功绩导向,注重以德为先,严格掌握标准,注意发现官兵身边可学可做、可追可及的典型,广泛开展新时代立功创模活动。
■要继承发扬我军功勋荣誉表彰工作优良传统,统筹设计功勋荣誉表彰待遇体系。
知识链接
“1+1+3”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
党中央制定一个指导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部法律,有关方面分别制定党内、国家、军队3个功勋荣誉表彰条例。
•2015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2016年4月,党中央决定成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
•委员会成立后,加强总体谋划,创造性开展工作,多次召开委员会会议,以及地方、部门和专家学者座谈会,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制定了党内、国家、军队3个功勋荣誉表彰条例。
在新确立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中:
•“共和国勋章”:授予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功勋卓著的杰出人士,这是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国家勋章,是国家最高荣誉;
•“七一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党员,这是由中共中央决定、中共中央总书记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党内最高荣誉;
•“八一勋章”: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军队人员,这是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军队最高荣誉;
•“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这也是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国家勋章;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为记载上述功勋荣誉获得者及其功绩,还专门设立了党、国家、军队功勋簿。
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一般采取评选授予方式,也可在特定情况下,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任务、特点确定基本条件,凡符合基本条件者均可授予。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一般定期授予,特殊情况也可及时授予。国家主席举行国事活动,可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整理 | 邹菲、徐冰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