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军某部异地执行任务分队严格遵守所到单位管理要求——
“同营”驻扎实现统一管理
■解放军报特约通讯员 韩知霖 特约记者 张新凯
兵以治为胜,治以严为要。实施科学管理,既要严在法内、依法从严,又要管在理上、合理合规,真正管出正能量、管出高效益、管出战斗力。把条令要求落实到部队建设全过程各方面,重在坚持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相统一,使科学管理与战斗力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推进军事斗争准备提供强劲动力。
■关于在外执行任务部队(分队)管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增加规定:“部队(分队)到其他单位营区(军港、机场、场区)执行任务时,应当遵守所到单位有关管理要求。”
■关于点名,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增加规定:“点名通常以连队为单位于就寝前或者其他时间列队进行;部署分散的,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也可以采取视频(音频)方式进行。”
镜 头
该部任务分队与所到单位官兵开展共建活动。 冯义桥摄
“本周,我部任务分队官兵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确保了部队安全稳定……”4月底的一天,正在异地执行任务的火箭军某部某连曾副连长,参加执行任务所到单位每周召开的行政例会,并向所到单位相关领导汇报任务分队一周训练、生活情况。
曾副连长介绍:“新修订的共同条令,对在外执行任务官兵管理作出明确要求,有效解决了过去类似情况下管理‘挂空挡’的问题,部队工作生活更加正规有序。”
此言非虚。记者了解到,几个月前,因任务需要,该部派出官兵入驻高原某场区单位,全程参与大项任务保障。任务分队官兵抵达后,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当地环境气候与本单位驻地差异较大,起床和就寝时间存在“时差”,加之工作点位高度分散,官兵一时难以适应。那段时间,因担负任务繁重、工作节奏差异,任务分队官兵集合迟到、集体活动缺席等情况时有发生。
与此同时,在所到单位领导眼中,该部任务分队官兵是“外来户”,按惯例应由其带队干部负责管理,而且条令条例对此也没有明确要求。因此,除必要的安全提醒和工作沟通外,双方并未产生更多交集。
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明确规定:“部队(分队)到其他单位营区(军港、机场、场区)执行任务时,应当遵守所到单位有关管理要求。”该部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后,迅速指定专人与异地执行任务的分队官兵取得联系,讲清条令规定精神,并要求带队干部及时与所到单位沟通,对接落实管理工作相关要求。
新条令带来新气象。曾副连长告诉记者,新条令施行以来,任务分队官兵摒弃“外来户”思想,严格遵守所到单位各项管理规定;所到单位机关也积极转变观念,按照新条令相关规定开展教育管理工作。记者了解到,如今,该部任务分队所到单位将分队官兵纳入管理范围,无论政治教育、早操、晚点名还是组织集体活动,都要求任务分队官兵按时出勤,单位组织的理论知识考核和军事体育测试也要求他们全员参加。
管理统一,工作“同心”。近一个月来,该部任务分队官兵除生活训练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外,还积极利用业余时间了解学习所到单位光荣历史,积极开展党史军史教育,进一步增进了解、融洽感情。
“前段时间参加班务会,所到单位同志讲评工作和部署任务时,讲的都是本单位的人和事,我们都感觉插不上嘴、说不上话。”谈起新条令施行后带来的新变化,该部任务分队战士申军帅说,“如今组织班务会,大家共同回顾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互相讲评短板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对提升工作质效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