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散神聚”靠规范
■严壮
点 睛
当下,动散状态已成为部队工作训练的一种常态。
业务集训、比武竞赛、遂行任务、野外驻训、演习演练……从年头到年尾,很多部队都处于动中管理、动中建设、动中备战状态。
如何提高动散条件下的正规化管理水平,确保部队“形散神聚”?很多带兵人给出了相同的答案:依法规范是有力手段。条令体现法治精神,是科学管理的“利器”。事实证明,有了条令的约束、制度的规范,官兵才能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事,养成遵规守纪的行为自觉,做到营区内外一个样,真正正规“四个秩序”,保持军人的好样子。
我们常讲,这难那难,严格落实条令就不难。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对部队动散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明确军人“与军外单位和人员的交往”相关要求、严格“零散人员管理”、强化“野营管理”……通过一条条具体措施,确保官兵行为有严格的规范和约束,避免脱轨越界、跑冒滴漏问题的发生。
兵以治为胜,治以严为要。越是动散状态,越要加强管理。面对“流动的营盘、动起来的部队”,带兵人更要树牢法治理念,坚持向科学管理要凝聚力、要战斗力。新征程上,带兵人认真学习条令、严格执行条令,把条令规范落实到动散状态下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各个方面,有助于破解动散难题,提升管理效益,带出安全稳定、反应迅捷、能打胜仗的过硬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