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集团军某旅按新条令规范智能电子设备管理——
智能手表:趋利避害可以戴
■王冰心 解放军报特约记者 付君臣
当前,智能电子设备深度嵌入工作生活,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新修订的共同条令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回应官兵热切期盼,本着适度放开、有序可控、安全保密原则,对智能电子设备使用管理作了调整,进一步规范使用时机、场合和保密要求。
■关于智能电子设备的管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二百四十条新增规定:军队单位和军人在智能电子设备使用管理中,应当尊重和保护官兵个人隐私;未按照国家法律和军事法规有关规定报经批准,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检查、监管。
■关于智能电子设备的使用,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二百四十三条新增规定:连队官兵在休息日、节假日和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可以使用私人智能电子设备;其他时间,通常以班、排或者连队为单位集中保管。
该旅官兵佩戴智能手表健身。 王冰心 摄
初夏一个周末,第80集团军某旅驻地举行了一场马拉松比赛,跑步爱好者、排长潘仁刚按规定报备后外出参赛。跑步过程中,他根据智能手表显示的配速、心率等信息,及时调整步幅、步频,刷新个人最好成绩。
长跑结束后,潘仁刚一边在智能手表上查看跑步数据信息,一边告诉记者:“我们的智能手表都有专属‘电子身份证’。”接过潘仁刚递过来的智能手表,记者看到手表背后贴有一张塑封卡片,上面记录了手表型号、联网情况、使用人姓名等信息。
该旅信息保障科科长告诉记者,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施行后,他们按照条令要求,对官兵的智能电子设备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使用人姓名、设备型号及用途等信息同步录入管理系统。此外,他们进一步规范智能电子设备的管理办法,由班排进行统一管理。官兵在休息日、节假日和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可自主使用私人智能电子设备。
某连宿舍内,一个智能电子设备专用充电柜引起记者注意。充电柜内,分格存放着官兵的手机、手表、手环等智能电子设备。“训练时集中管理,休息时按需使用,保密要求和生活需求两不误。”该连郑连长介绍说。
科技赋能带来的便利,在官兵生活中悄然显现。某连中士董云成向记者展示了他的运动记录——周末休息时,他喜欢佩戴智能手表去游泳馆游泳。根据手表显示的心率、划水频率等信息,他科学调整节奏,游泳成绩不断提升。
走进营区健身房,记者看到不少官兵佩戴智能手表进行“数据化”健身:手表实时记录心率、热量消耗等数据,健身结束后生成个人体能训练档案。“过去,健身时靠人工记录数据,费时费力;现在,手表上的数据一目了然,还能自动生成训练分析报告。”该旅机关刘干事笑着说,“智能手表的血氧饱和度检测等功能,也颇受官兵欢迎。每到休息时间,大家都会戴上手表测一测。”
“智能电子设备不是洪水猛兽,关键是要管好、用对。”该旅领导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在确保安全使用前提下,进一步发挥智能电子设备在科学训练、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让科技真正服务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