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某旅制订暖心举措推动官兵回家住宿有关规定落地落实——
做好“下篇文章” 保障正当权益
■朱艺森 张 杰 解放军报特约记者 廖晓彬
“幸亏你回来了,不然今晚没人陪护,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5月初的一个晚上,陆军某旅警卫勤务连中士施亮匆忙赶往医院,看到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丈夫,妻子陈晓静心中既惊喜又踏实。
陈晓静怀有身孕。这天上午,施亮突然得知妻子生病住院的消息。然而就在此时,某型装备出现故障,这让施亮更加焦急:一边是装备需要紧急抢修,一边是住院的妻子夜里无人陪护。左右为难之际,施亮接到连队干部夏立志的通知:“今晚你放心回去照顾家属,我已按规定为你申请了回家住宿,并安排其他修理技师接替你的工作。”
拿到工作日回家住宿的审批单,施亮不禁感慨:“正是旅里严格落实回家住宿有关规定,让我消除了顾虑,安心陪护怀孕的妻子。”
“把好政策落到实处,惠及每一名官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该旅人力资源科干事刘东旭告诉记者,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施行后,他们结合单位实际,规定符合回家住宿条件的官兵每周三下午操课结束后即可离队,周四上午操课前按时归队。尽管前期旅里多次组织新条令宣讲,鼓励官兵用好回家住宿政策规定,可在摸排意愿时,报名申请的人却寥寥无几。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带着不解,刘东旭深入各营连进行调研。
“部队马上展开野外驻训,此时既要准备物资装载,还要筹划装备检修。繁重任务之下,我若回家住宿,心里实在过意不去。”某连黄指导员道出心中顾虑。在他看来,自己作为连队主官和支部书记,应该吃苦在前,为官兵作出表率,怎么能“临阵脱逃”呢?
和黄指导员一样,个别已婚军士也同样存在顾虑。警卫勤务连二级上士黄勇坦言,工作日回家住宿,要填写个人申请表,需要营连主官签字同意,还要向机关报备,审批流程繁琐不说,还容易被大家误解,说自己心思不在工作上。
无独有偶,雷达侦察连三级军士长章国震认为,工作日回家住宿时间很短,驻地打车也不方便,既来去匆匆,又增加了个人开销。
了解完事情原委,刘东旭随即将这一情况上报给旅领导,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回家住宿与努力工作并不冲突,我们要想办法做好‘下篇文章’,让大家卸下思想包袱,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结合刘东旭提出的建议,旅党委一班人研究制订多项暖心举措,为官兵回家住宿创造便利条件:简化手续流程,每周二提前向连主官提报申请,并报备往返路线和回家住宿地点;下放审批权限,军官回家住宿由相关领导审批,军士回家住宿由营里审批;与驻地交通运输部门协调,开通往返班车,让回家住宿官兵享受“一站式”服务。
前不久,记者对某连班长梁亮亮回家住宿进行跟访。周三下午操课结束后,该连郭指导员召集回家住宿人员叮嘱安全注意事项。随后,梁亮亮与副班长杨昌烨详细交接了工作,便来到营门口搭乘班车。梁亮亮是一名专业骨干,家就在部队驻地,但每次周末好不容易排到他轮休时,经常因临时任务不能回家住宿。
“爸爸回来啦,爸爸回来啦!”车行至某小区大门口,梁亮亮看到妻子正带着两个女儿在那里等候,见到爸爸,孩子们高兴得又蹦又跳。“现在可以回来陪陪孩子,为妻子分担一些家务,我心里感到很温暖。”看着妻子和孩子满脸的笑容,他欣慰地说。梁亮亮告诉记者,第二天一早他就会乘坐班车按时归队,带领全班训练。次日上午操课时间,记者在训练场上见到了精神饱满的梁亮亮。
政策落实好,练兵动力足。这段时间以来,该旅官兵练兵备战的斗志更加昂扬,干部骨干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也更加明显。据了解,下一步,该旅将继续围绕新条令的重要改点,制订相应配套措施,有效推动各项政策规定落地落实;同时,进一步深化“学条令、守规矩、正秩序”活动,引导官兵领会掌握条令精神实质,切实把条令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新闻延伸
今年4月1日,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正式施行后,引发广大官兵热议,大家都在关注各种利好政策规定落地见效。在新条令诸多重要改点中,除了上文提到的回家住宿问题,还有针对私人智能电子设备管理使用、周末人员外出、视频(音频)点名、查铺查哨等方面的新规范。如今,新条令已施行近两个月,我们在享受利好政策的同时,也要时刻牢记有关刚性要求。请看来自两名基层带兵人的工作提醒——
线上点名须防泄密隐患
■火箭军某旅某连干部 李 洋
新修订的《内务条令》明确规定:“点名通常以连队为单位于就寝前或者其他时间列队进行;部署分散的,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也可以采取视频(音频)的方式进行。”可以看出,新条令增加了视频(音频)点名方式。这对于小散远单位来说,无疑是一项“利好”。
我们连常年担负国防施工任务,点位分散且相隔距离较远,班排“各自为战”已成常态。以往点名,要么连队首长直接过去组织,要么班排人员返回连队参加,既不方便,也耗时间。新条令施行后,连队依托军线电话和军用手机搭建起线上点名平台,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视频或音频点名,工作效率显著提升,深受官兵好评。
需要注意的是,在组织线上点名时,一定要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把条令中强调的“符合安全保密要求”这一规定落细落实、不打折扣。如果在这方面麻痹大意,就有可能造成失密泄密。因为,点名直接涉及人员编制、官兵姓名、工作任务等敏感内容。
为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要求官兵务必严守各项保密规定,对线上点名什么内容能说、什么内容不能说,什么情况下能说、什么情况下不能说等,作了具体规范和限定,引导大家认识到,即便使用军线电话或军用手机点名,也要严格落实保密规定,从而在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王满洋整理)
查铺查哨不能随意委托
■第82集团军某旅某连干部 刘小云
几天前,拿到最新的查铺查哨人员安排表时,我长舒一口气:“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劳累了。”
今年初,比武集训、外出学习、专项演练等各种任务交织,加上人员休假,连队只剩我和指导员两名干部在位,不仅要组织日常训练和教育管理,还要负责每天的查铺查哨。
那段时间,恰逢连队负责车场执勤,于是我们连就有了一内一外两个哨位。我和指导员进行了分工,按天轮流负责。即便如此,按照查铺查哨每夜不少于两次的要求,一周下来,身体还是有些吃不消。
新修订的《内务条令》施行后,事情出现了转机。按照新的规定,“现有军官2名以下时,经上一级单位批准,可以增加履行排长职责的军士或者班长查铺查哨”。鉴于连队当时的情况,我和指导员决定对查铺查哨人员进行调整补充,增加了1名履行排长职责的军士和3名责任心较强的班长,获得营党委批准。这样一来,军官的负担减轻了,骨干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
但这只是权宜之计,并不意味着今后一直可以这样做。因为,条令中明确,查铺查哨“通常由军官实施”,只有在“现有军官2名以下”时,才能借助班长骨干的力量。这是必须时刻牢记的前提条件,切不可随意委托,把自己应尽的职责推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