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小节关乎作风形象
■谢春娅 佳梦
(插图:刘延源)
在辽宁省锦州市的辽沈战役纪念馆内,陈列着一面写有“仁义之师”的杏黄色锦旗。在它的背后,有着一个关于“人民的苹果”的感人故事。
那是在1948年9月,辽沈战役打响。此时,锦州乡间的苹果熟了,东北野战军第4纵队10师驻扎在兴城城西的一个苹果园里,战士们虽已饥渴难耐,但一个苹果都没有摘。这一举动赢得了驻地百姓的交口称赞,并为他们送上了这面锦旗。毛泽东同志闻知此事深有感慨,给予高度评价:“我看了那个消息很感动。在这个问题上,战士们自觉地认为:不吃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不吃苹果虽是一件小事,却反映了战士们遵守纪律的高度自觉,彰显出人民军队的作风形象。
小事连着大事,小节影响名节。无数事实证明,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小事小节不仅反映个人的品质与修养,更关乎党和军队的作风形象、关乎人心向背。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许多革命先辈自觉从小事做起,从小节严起,为我们树立了光辉典范。
有一次,周恩来同志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听学生们开辩论会,辩论会结束已到午饭时间,他便与同学们一起到食堂共进午餐。警卫员帮他选了肉片烧茄子外加一个馒头,并按价付了0.25元。这时,热情的厨师为周恩来送来一碗汤,但周恩来发现同学们都没有汤,就没有喝这碗汤。虽然没有喝,饭后,他仍叫警卫员补交这碗汤的钱。厨师无论如何不肯收,他就说:“你不收,我就不走。”厨师见状,只好收下了补交的5分钱,并把原来开好的0.25元饭菜钱的收据改为0.3元,周恩来这才满意地离开。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见品德。“一碗汤钱”数额不大,却体现出周恩来对“公私分明”原则的坚守,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小事小节关乎作风形象”的深刻内涵。
新中国成立后,罗瑞卿同志担任公安部部长,有一次,他去车站接客人,由于时间紧,来不及购买站台票,随行的工作人员便对检票员说:“我们是公安部的,来接客人。”随后便领着罗瑞卿进了站。返回途中,罗瑞卿询问工作人员是否购买了站台票,得知未购买后,他立即要求工作人员返回车站补购了票,并告诫大家:“公安人员应当成为守法的模范,绝不能有特权思想!要知道中国古人有一句话叫‘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要防微杜渐嘛。”“补购站台票”事情虽小,却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共产党人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只有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的义务。
像这样注重小事小节的故事在党史上还有很多,正是这些点滴小事,体现了共产党人的良好作风形象,也因此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作风养成源自注重小事小节的点点滴滴,而作风的溃败,往往始于小事小节上的步步失守。《尚书》中讲:“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意指如果小事不注意、小节不检点,久而久之就容易衍生出诸多隐患,使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从近年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可以看到,一些党员干部腐化堕落的过程,往往开始于一件件小事:从收受土特产的“人情往来”,到接受宴请的“小节无碍”,在忏悔录中反复出现的那些“第一次”,正印证了“毛毛细雨湿衣裳”的深刻警示。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小事不容小视,小节不可失节,党员干部锤炼作风,必须从注重日常点滴、守好小事小节开始。要筑牢“慎微慎初”的思想防线,坚决摒弃“小节无妨”“小错可谅”的麻痹思想,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以内心的清正确保行为的端正,将党性修养融入一言一行。要牢记“白袍点墨,终不可湔”的道理,对接受违规宴请、礼品馈赠等坚决说“不”。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从缴纳餐费、严守公车使用规定等事情做起,划清公私界限。同时,还应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时常反躬自省,自觉除尘去垢,主动给兴趣爱好“加把锁”,给个人交往“划条线”,给生活情趣“设道岗”,切实在小事中锤炼党性,在小节处筑牢防线,树立良好作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