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捍卫英烈荣光
今天,是我国第十二个烈士纪念日。
念兹在兹,无日或忘。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蕴含着跨越时空的精神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法规精神,宣扬英烈事迹,传承英烈精神,以实际行动与不良现象作斗争,坚决维护英烈形象,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烈的浓厚氛围。
——编 者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摘自英烈保护法
规范化修缮助力纪念设施管护
■常征辉 杨珊珊
晨光中,河北省深州市北杜庄村烈士陵园的烈士纪念碑上,“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几个描金大字在青松翠柏间熠熠生辉。如今,这座规范化烈士纪念设施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系统,成为传承红色基因的鲜活课堂。
“每一处烈士纪念设施都镌刻着英雄的热血与荣光,以法治力量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军事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石家庄军事检察院一名检察官介绍,今年初,他们接到线索,北杜庄村埋葬着85名抗战烈士的墓区年久失修、缺乏管护。
了解这一情况后,该院联合深州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多次展开现场勘查。随后,军地检察机关向该市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职责,整修烈士纪念设施,强化日常管护。
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过程中,当地群众告诉办案检察官,80多年前,百余名抗日战士在北杜庄村与数倍于己的日寇展开了殊死搏斗,战斗结束后,当地老百姓将阵亡将士就地掩埋。多年来,每逢重要纪念日,群众都会自发祭奠。考虑到群众自发为烈士守墓凝结的深厚情感,该院联合相关单位,邀请专家现场论证保护措施,确定“设施保护+精神传承+情感慰藉”三重价值融合方案,在原墓区重修烈士墓、设立纪念碑、扩建纪念广场。为巩固形成长效保护机制,深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北杜庄村村委会签订《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责任协议》,明确村集体作为日常管护主体,安排专人负责环境清洁、设施巡查、祭扫秩序维护等工作。
忠魂归陵园,浩气存天地。在这片英雄的土地上,军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笔,书写尊崇英雄烈士、传承红色基因的法治篇章。他们持续走访烈士亲属,抢救性记录村民口述历史,精准确定85名烈士身份信息并完成备案,同时启动“为烈士寻亲”专项行动,助力多名烈士遗属完成寻亲。
各级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英雄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史料的研究、编纂和宣传工作。
——摘自英烈保护法
数字化手段赋能英烈精神传承
■孙 晨 章林峰
“我仿佛穿越时空,亲眼目睹了英雄壮举!”第76集团军某旅英模纪念馆内,前来参观的官兵或轻触显示屏浏览史料,或扫描展品关联的二维码聆听英雄事迹,不时传来阵阵感慨。
这座纪念馆不仅为参观者提供缅怀英烈的场所,更承载着传承红色基因、培育战斗精神的重要使命。前期,在筹建纪念馆过程中,有官兵整理资料时发现,几份手稿资料出现了轻微损坏。随后,又发现一些纸质资料因年代久远出现泛黄破损,有的珍贵实物也出现锈蚀等问题,若不及时抢救,这些承载英烈精神的物品可能会渐渐失去历史原貌。
“每一张老照片、每一封战地书信,都是英雄精神的生动注脚,决不能让它们消失在时光中。”该旅党委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政治干部、档案管理员和技术骨干组成的专项工作组,系统收集整理英雄烈士照片、手稿、战斗记录等原始资料。通过高清扫描等方法,将珍贵的纸质档案、实物转化为可检索的数字资源,初步建成涵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形态的英雄史料数据库。
为确保历史资料的真实准确,该旅主动对接军地档案机构,反复核实史料内容,并邀请党史军史专家、纪念馆专业人员参与研判,确保史料准确完整。此外,他们与地方相关纪念馆建立协作机制,联合开展“寻访英雄足迹”活动,及时修正和补充展陈内容,让一批批一手资料不断汇入数据库。
轻点屏幕即可实现多维检索,静态史料“活”起来了。该旅将数据库嵌入展厅一体机后,馆内每段文字、每幅图片均配有专属二维码,参观者扫码便可了解展品背后的故事。他们还运用虚拟展厅、互动叙事等技术,增强英烈事迹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使参观者沉浸感受英烈精神,让英雄事迹跨越时空、直抵人心。
从“纸质档案”到“多媒体数据库”,变化的是载体,不变的是对英烈的尊崇与缅怀。该旅将持续深化英烈史料数字化建设,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史料分析与传播中的应用,让数字化成果更好服务英烈精神传承,使红色基因不断焕发新生机。
筑起英烈保护的“铜墙铁壁”
■张石水 杨斌森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祖国的万里河山,铭记着革命先烈的流血牺牲;人民的幸福安宁,凝结着英雄烈士的无私奉献。依法捍卫英雄就是捍卫民族精神的丰碑,依法维护英烈就是维护民族复兴的未来。
从英烈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到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定为犯罪;从设立烈士纪念日,到出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制定烈士公祭安葬办法……随着我国烈士保护相关法规制度不断完善,英烈纪念设施管护水平持续提升,英烈精神宣传弘扬成效显著,崇尚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日益成为全民共识和社会风尚。
捍卫英烈就是捍卫民族精神。曾几何时,别有用心之人拿低俗段子解构崇高、以“翻案”为名颠倒黑白、用污蔑手段质疑英雄,种种歪曲历史、诋毁英烈的卑劣恶行,不仅伤害了英烈亲属的感情,更损害了社会的道德正义。我们应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旦发现亵渎英烈的行为,坚决拿起法律武器,以法律手段捍卫英烈荣光,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烈的良好氛围。
传承发扬英烈精神是最好的缅怀。英烈精神血火铸就,红色基因代代传承。人民军队是英烈精神继承和发扬的沃土,更是依法捍卫英烈荣光的先锋力量,新时代官兵应以传承英烈精神为己任,让英烈精神生生不息、代代传扬。在强军兴军的伟大征程中,有光荣与梦想,同样面临风险与挑战。在艰难困苦中淬炼成钢的英烈精神,就是人民军队直面风险、战胜挑战最宝贵的财富,我们应把英烈精神融入血脉、刻进骨髓,以舍我其谁的英雄豪气、不惧牺牲的英雄胆气、担当奋进的英雄志气,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添砖加瓦。
国有脊梁,方可屹立不倒;军有忠魂,才能屡创辉煌。依法保护英烈,不仅是对英雄的尊重,更是对历史的负责,对未来的担当。只有以法治为武器,对漠视法律、损害英烈权益的不法者高扬利剑,筑起英烈保护的“铜墙铁壁”,守护英烈尊严、传承英雄精神,才能在强军兴军的征途上汲取奋勇向前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