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期间,我能否回家住宿
官兵咨询
我的妻子和孩子在邻近城市生活,距离单位营区大约140公里,车程两个多小时。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增加了回家住宿的频次,明确每周工作日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也可以回家住宿1次。据此,我想在工作日偶尔回家看看妻子,帮忙照料孩子,可又担心因不在同一城市且距离较远、行程紧张,组织会出于安全管理考虑不予批准。请问,这种情况我能不能申请回家住宿?
——某部军士 小李
一线解答
陆军某旅干部闫麒兆:关于军人回家住宿的权益,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作出调整,明确配偶或者需要本人单独照顾(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在驻地以及驻地周边生活的,可以在休息日和节假日的前1日下午操课结束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此外,每周工作日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也可以回家住宿1次,当日下午操课结束后离队,次日上午操课前归队。这一条款为官兵处理临时性事务、照顾家庭提供了合法渠道,受到官兵欢迎。
对于上述条款中“驻地周边”概念的界定,条令附则给出了明确的量化标准,即“驻地以外与营区直线距离陆上不超过150公里、海上不超过30海里且单程通行时间不超过3小时的区域”。小李所描述的家属居住地符合此标准,可享有在工作日回家住宿的权益。由此,单位不应因家属居住城市与部队驻地行政区划不同而区别对待。
理解权益的合法性后,关键在于如何安全、合规、顺畅地行使此权利。小李所担心的“组织不允许”的情况,需辩证看待。对于符合条件且在不影响战备、训练、执勤等任务和管理的前提下,组织通常应批准官兵正当回家住宿申请,官兵个人能否确保往返安全并严格遵守归队时间是问题焦点。
具体实施中,小李应提前规划,充分考虑路况、天气情况,留足安全余量,以稳妥可靠的方式出行,确保按时归队。离队前,需根据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详细报备往返交通方式、离队与预计归队时间等。组织受理报备后,应依法依规核实审批,并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和归队纪律。
新条令对回家住宿制度的优化,坚持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既以刚性规定落实依法治军要求,又以柔性关怀回应官兵现实需求。官兵遇到实际困难时,可依据条令要求,主动通过正规渠道向组织反映,及时享受条令法规赋予的权利。各级带兵人也应准确理解条令精神,不折不扣执行规定,在依法管理与排忧解难实践中展现出应有的担当和温度,共同把关乎官兵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实办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