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出政绩
■李明德 李龙飞
近日,笔者通过走访调研感受到部队展现出的新风正气:广大官兵坚持战斗力标准,利用网络数据监督、“阳光账本”等方式,以对战斗力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经费使用管理,为部队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毋庸置疑,成绩政绩的取得,关键是依法依规这个“总阀门”把得牢。看到成绩的同时,笔者也了解到依法抓建不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比如,有的单位在任务安排、考核评优时,依赖经验判断、习惯做法,虽非故意违规,却模糊了规矩界限,舍弃了“最优解”;有的抱着“过关”心理,只求应付检查,对官兵实际需要、单位建设实效得过且过,降低了抓建标准。这些现象表面看是方法问题,实则在于法纪意识不强,导致制度落实存在弹性空间,政绩导向也随之发生偏移。
法规制度是规范行为的“硬约束”,也是校准政绩的“度量衡”。一旦脱离法规要求,工作就容易偏向刻意包装的虚功。因此,必须以法纪为标尺,挤压弹性空间、破除“过关”心态,推动党员干部依法决策、依规行事,确保宝贵资源真正用在战斗力建设上,树立起依法规范、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
尊法学法是依法抓建的基础,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修课。广大官兵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搞清楚开展经常性工作的法规要求,做到烂熟于心、运用自如,坚决厘清敏感事项的法规边界,压缩模糊空间,远离“高压红线”。各级可利用集中组学、专题授课等时机,活用以案释法、讨论辨析等方法,让官兵在深学中受警醒、在对照中知敬畏、在反思中守底线。学习中,既要注重法规制度的更新完善,紧跟变化及时学,也要侧重重点领域,确保关键环节不出偏差。只有夯实基础,才能从源头上端正政绩观,做到心中有法、行之有度,使各项工作规范运行、稳步推进。
监督的过程,也是强化依法抓建、持续端正政绩观的过程。监督要贯穿部队建设管理全过程,在人、财、物等重点领域不留盲区,在训、管、教等经常性工作中不留死角,通过全过程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倒逼责任落实。各级可以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确保法规运行公开透明,同时发挥问题台账、限时整改、跟踪问效等机制作用,做到解决一件事、规范一类事,把问题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校准政绩观的过程,使成绩经得起实践检验、官兵评判。
依法抓建要久久为功。各级既要雷厉风行、干好当下,把眼前工作抓紧抓实,更要沉心静气、行稳致远,始终坚持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对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保持定力,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动部队建设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