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政绩
■魏庆伟
1977年9月,战争年代善打硬仗的陈再道同志,又要打一场“硬仗”:带领“建设几乎跌到深谷”的铁道兵部队打“翻身仗”。出台什么新政策?“头三脚”踢什么?“三把火”烧什么?当人们期待着刚担任铁道兵司令员的陈再道“出新”时,陈再道却有点让大家“失望”。
到任后,他把主要精力用在了解决清理冤假错案、老职工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上。他对大家说,铁道兵要跑得快,就要想办法先把重重的包袱扔到太平洋。经过持续努力,铁道兵部队很快轻装上阵,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展现出充满希望的勃勃气象。
之后不久,邓小平同志听了陈再道的做法后赞叹“还是再道有办法”,并指出领导抓建设想出政绩是好事,但要认识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政绩。后来,邓小平在一次会议上还叮嘱即将上任的领导干部,上任后,接过权力,也要接下问题。
岁月常新,理念永在。对于通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出政绩,习主席强调,政绩“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指出“评价党员干部,不仅看其能否带来新变化,也看其能否解决老问题”。
现实中,人们搬进新居的时候,总要把房子打扫一下。从某种意义上说,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就是打扫房子。开展工作何尝不是这样,乱糟糟的东西不打扫掉,不便于行动不说,心理上也轻松不了。
然而,历史遗留问题是“陈年痼疾”“没剪断的脐带”“上辈留下的烫手山芋”,不处理会有麻烦,但处理不好也会惹麻烦。也许正是看到了这一点,个别领导干部要么担心捅了“马蜂窝”蜇了自己,要么碰了几下钉子后便“望难兴叹”,退下阵来,导致历史遗留问题“像没拔出的肉刺,一直扎在身体里隐隐发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前进的指南。要使历史遗留问题不“遗留”,必先端正思想认识。须知,对干部个人而言,主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体现的是“想干事”,敢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彰显的是“会干事”,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反映的是“干成事”。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弃沽名钓誉之心、戒急功近利之意、祛冒进浮躁之气,才能在“除旧”中为“布新”创造条件,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开创新的历史。
古人云:“居其官,则思尽其职。”在其位,就须谋其政、负其责。建设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靠现任干部来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要靠现任干部来解决。这是岗位赋予我们的职责,不能推,也推不掉。能否主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既是党性的体现、能力的彰显,也是领导干部是否担当作为、是否对党忠诚的重要衡量。
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既需要从思想入手解决领导干部政绩观问题,也需要从监督入手解决领导干部考核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这是对那些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干部惩处的制度化规定。充分运用党纪规定条款,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认识到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违纪行为,有助于确保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哲人有言,每一次反思,都是一次向上的阶梯。当前,全党全军正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如何对待历史遗留问题,彰显发展观,折射政绩观。每名领导干部都应自问反思,是否继承好了前任,发展好了当任,考虑到了后任?学习教育的效果如何,不妨用是否善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把尺子,测一测、量一量。
(作者单位:63850部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