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居众后,责在人先”
■华金良
●“利居众后,责在人先”,是价值观也是方法论,是领导方法也是领导原则
“利居众后,责在人先”,语出唐代韩愈的《送穷文》,后来被浓缩为成语“责先利后”,意为享利在后、担当在前。这句话道出了为官者对待“责”与“利”的应有态度和选择。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利居众后,责在人先”是一种觉悟和追求,也是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必备品格。在我们党的队伍中,无数优秀共产党员以矢志为民造福的大爱情怀和奉献精神,在“责”与“利”之间作出了选择、排出了先后。新征程上,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就要涵养“利居众后,责在人先”的境界,面对利益和好处时不争先、甘居人后,在使命职责面前敢于担当、勇当先锋。
如何看待“责”与“利”,照见的是党性觉悟。毛泽东同志曾说:“我们共产党人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必须吃苦在前,只有把人民的事情办好了,我们共产党人才可以考虑办一办自己的事。”红军初创时期,一名刚加入工农红军的战士曾问担任少共中央局秘书长的胡耀邦同志:“参加共产党有什么好处?”胡耀邦想了想后郑重回答:“让我看,参加共产党有九十九条都是‘坏处’,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冲锋在前,退却在后;可能被杀头,还会坐牢;危险的工作要抢着去干;如果军装不够,要让给别人穿;饭少人多,要让群众先吃,自己饿肚子……要说好处,我看只有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才会拥护你。”这一回答充分彰显了共产党人崇高的思想境界和党性觉悟。党性强,才能心有“大我”、行有“标尺”。党员干部涵养“利居众后,责在人先”的境界,就要在提高党性觉悟上下功夫,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持续涵养公仆情怀,在不断超越“小我”、追求“大我”中,让“个人名利淡如水,党的事业重如山”深植内心、化为自觉。
为官避事平生耻。事实表明,党员干部要做到“利居众后,责在人先”,离不开对责任的敬畏和坚守。开国将军甘祖昌身负重伤后,自愧所作贡献太少,而组织给他的荣誉和待遇太高,毅然辞职回乡务农,带领乡亲们筑水库、修公路、架桥梁。他说:“活着就要为国家做事情,做不了大事就做小事,干不了复杂重要的工作就做简单的工作,决不能无功受禄,决不能不劳而获。”甘祖昌这种以奉献为重,做事在前、做官在后,不计得失、淡泊名利的品格,标注了共产党人责任追求的纯度与高度。党员干部涵养“利居众后,责在人先”的境界,就要淡化“官念”、强化责任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忠实履责、恪尽职守的实际行动“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利居众后,责在人先”,是价值观也是方法论,是领导方法也是领导原则,党员干部在这方面做好了,就能产生强大感召力和带动力。当年,红旗渠的建成离不开干部群众的齐心协力,而凝聚人心的关键在于党员干部冲在前、干在先,始终同群众一块过、一块苦、一块干。修渠过程中,党员干部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不搞特殊化。分工时,干部先试验,再给群众定指标;领配给粮时,群众分二斤,干部只分一斤半。这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利居众后,责在人先”的品格境界。古语说得好:“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都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更要知难而进、知重负重,敢于叫响“看我的”“跟我上”,以过硬作风和形象感召带动群众勠力同心干事创业。


